延华智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0-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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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7-087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以电

话、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二)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复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

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延华智能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上海延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上海延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延华大数据”)及其所有其他股东周玲玲、乐金、王婧雯、

上海欧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豪投资”)、胡黎明、杨

俊芳、马国英和王爱华签订《关于上海延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之增

资协议》和《<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763.56万元

对延华大数据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延华大数据注册资本将由

900万元增至1,139.24万元,资本公积增加524.32万元,公司将持有

延华大数据34.04%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本次对延华大数据增资扩股是基于公司的战略投资目的,不属于

风险投资。因胡黎明先生为公司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同时也是延

华大数据的股东、欧豪投资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延华大数据股东周玲玲、乐金、

王靖雯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合计持有延华大数据增资扩股后

48.06%的股份,且本次增资后新一届董事会中,周玲玲和王靖雯委派

的董事将占延华大数据董事会席位50%以上;关于延华大数据经营发

展的重大事项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充分保持一致,若达不成一致

意见,以周玲玲的意见行使表决权,周玲玲为延华大数据的实际控制

人。因此,本次对外投资暨增资扩股后,延华大数据为公司的参股公

司,不计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市场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的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

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次增资扩股延华大数据,一方面,将与公司“区域医疗信息化

平台”业务进行整合,能够进一步补充并提高公司整体医疗服务的水

平。另一方面,将有利于公司整合技术、资源和市场力量,深度挖掘

数据中心、云计算服务等新兴产业业务服务能力,重点发展优势区域

的大数据、云计算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智慧城市全生命周期”的

服务能力,共同打造城市居民的健康生活,通过云计算、大数据和信

息服务平台的研发、应用和推广,为公司的市场开拓注入新的动力。

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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