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吉药控股 公告编号:2017-099
吉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号上午
9:00 在控股子公司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本次
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董事
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
董事卢忠奎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吉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
四届董事会成员,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
事会拟选举公司董事长,主要内容为:
选举孙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将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主要内容
为:
1、经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决定聘任:
孙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张亮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张忠伟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2、经总经理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决定聘任:
王德恒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负责分管药业公司运营工作;
由克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负责化工公司运营工作;
张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负责药业公司生产工作;
辛大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负责万载化工工作;
张亮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负责公司三会运作及法人治理工作;
刘龙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负责分管药业公司财务工作。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届期已满,现提名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的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 3 人,成员为:孙军(主席)、卢忠奎、王德恒
提名委员会 3 人,成员为:孙军(主席)、单亚明、康少华
审计委员会 3 人,成员为:康少华(主席)、单亚明、张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人,成员为:王德恒(主席)、陈国福、康少华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及法人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因孙军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章
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故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相应变更为孙军先生,
公司将于近期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手续。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融资
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
中民投健康产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以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
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 6,200 万元,租赁期限为 36
个月;以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中民投健康产业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融资 10,000 万元,租赁期限为 36 个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金宝药业上述两
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36 个月。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地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申请办
理授信净额折合人民币(金额)大写柒仟伍佰万元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有着重大的意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
此议案参见公司已披露的《吉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吉林金宝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