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3 证券简称:赛托生物 公告编号: 2017-111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星期
五)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17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10 月 12 日 15:00~
2017 年 10 月 1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米超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6,352,8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6,666,667 股的 62.2057% 。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66,346,7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6,666,667 股的 62.2000%;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106,666,667 股的 0.0057%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
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米超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66,346,7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表决结果:通过
1.02 选举王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66,346,7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表决结果:通过
1.03 选举何建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66,346,7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表决结果:通过
1.04 选举米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66,346,7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彭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66,346,72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2%。
表决结果:通过
2.02 选举于成磊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66,346,72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2%。
表决结果:通过
2.03 选举金方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66,346,72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2%。
表决结果:通过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刘超超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66,346,7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表决结果:通过
3.02 选举徐长久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66,346,7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名称:马梦怡、孙敏虎
3、结论性意见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
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
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