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0-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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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5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

大事项,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

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9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滨海能源,证券代码:

000695)自 2017 年 10 月 9 日(周一)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4)。

经深入研究和论证,公司确认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达到了《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

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

票(证券简称:滨海能源,证券代码:000695)自 2017 年 10 月 16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在 2017

年 11 月 8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且公

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

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

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但决定继续推进本

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

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

计、评估、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各项相关工作,并履行相关报

批和审议程序,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

求的重组文件。

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

组进展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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