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电气 公告编号:2017-099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摩电气”)因筹划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事项,为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当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
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后经确认,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事项已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
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5月9日上
午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并于当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2017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
议案》。2017年6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48)。2017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
案》,并提请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2017年7月13日,公
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项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17-059)。2017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
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
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并按要求履行了停牌期满三个月后继续停牌
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公告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17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杨海生、谢永良、胡润民、罗盛来、魏永星、于泽、珠海横琴纳特思投资咨
询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广浩捷 100.00%股份。同时,赛摩电气拟向不超
过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
易总额的 100%。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正式方案,且需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
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的
规定,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