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赛摩电气”)以非公开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杨海生、谢永良、胡润民、罗盛来、魏永星、于泽及纳
特思投资合计持有的珠海市广浩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同时,非公
开发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 100.00%。
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赛摩电气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1、赛摩电气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刘永忠、芦跃江、陈向东、
邓宓、陈晴合计持有的厦门积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并向厉达和赛
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13,178.00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 100.00%。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6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及 2017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
项。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赛摩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向刘永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041 号)。2017 年 8 月,完成积硕科技 100.00%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2017 年 10 月 12 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募集新增股份上市。
2、2017 年 5 月 11 日,赛摩电气与 ATTILIOEPISTOLIO 先生(以下简称
“AttilioEpistolio”或“卖方”)、IDA MARIA BARASSI 女士签署了《股份购
买协议》,2017 年 6 月 30 日,赛摩电气以自有资金 26,987,549.23 元通过全资子
公司徐州赛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斯特”)收购 Epistolio 40%股权,
转让人为 Attilio Epistolio。收购完成后,Epistolio 成为赛摩电气参股公司。2017
年 8 月 7 日,赛摩电气和 Attilio Epistolio 在中国成立的合资公司江苏赛摩艾普机
器人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以开拓中国及东南亚市场。上述事项属于赛摩电气
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2016 年 12 月公司以自有资金 3,250.00 元增资扩股易往信息技术(北京)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58%,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 3,400.00 万元收
购深圳市深科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特”)20.00%股权,两家公
司分别在汽车和 3C 电子行业以 MES 生产制造执行系统和 WMS 仓储管理软件
为基础在拓展工厂智能化解决方案。后续公司将与其开展智能制造等业务方面的
协作,双方各自利用软硬件方面的优质资源,发挥自身优势,将公司业务拓展到
汽车和消费电子行业。上述事项属于赛摩电气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
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资产交易与本次交易相互独立,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纳入
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除上述交易外,赛摩电气在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
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资产交易。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签章页)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