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燃油:关于变更保荐人代表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10-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 2017-06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人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接到保

荐机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关于更换上海龙

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函》,新时代证券担任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同时因公司IPO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新时代

证券履行其剩余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义务。

现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巫秀芳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

导工作,为更好地履行新时代证券负有的持续督导的义务,新时代证券指派席红

玉先生接替巫秀芳女士担任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IPO持续督导保荐代表

人,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的保荐代表人为肖章福先生、席红玉先生。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9 日

附:席红玉先生简历

席红玉先生,注册保荐代表人,新时代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融资三部执行总经

理。曾参与或负责 ST 天桥、交大博通重大资产重组之豁免要约收购,路翔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格力地产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格力地产非公开发行股

票等项目。熟悉证券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具有良好的证券发

行经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龙宇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