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正新材: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10-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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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7-059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58 号)核准,华正新材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23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37 元,共计募集

资金 173,719,5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等相关发行费用 40,458,350.00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3,261,15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33030021 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

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

章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同时,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与保荐

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

1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具体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新增年产 1 万吨树

中国银行股份有

浙江华正新材料 脂基纤维增强型特

1 限公司杭州市余 367572037592

股份有限公司 种复合材料技改项

杭支行

新增年产 160 万平

交通银行股份有

浙江华正新材料 方米 LED 用高散热

2 限公司杭州临安 302068570018800008764

股份有限公司 及背光材料技改项

支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8,0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

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1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浙江华正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019)。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收回。

2、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扩

产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扩

产的议案》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同意终止“新

2

增年产 160 万平方米 LED 用高散热及背光材料技改项目”的建设,同意将 “新

增年产 1 万吨树脂基纤维增强型特种复合材料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浙江华

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杭州华正’)”,实施地点由公司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

华一路 2 号”工业园区内变更为杭州华正注册地临安市青山湖科技城工业园区的

现有厂房,并扩大该项目的建设产能至 1.2 万吨,同时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募

集资金及相应利息以增资款的形式投入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用于募投项目“新增

年产 1.2 万吨树脂基纤维增强型特种复合材料技改项目”的建设实施。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1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浙江华正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

施地点及扩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和《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截至 2017 年 9 月 25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募集资金余额 其中: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1 公司杭州市余杭支 367572037592 91,037,042.76 1,038,118.7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0206857001880

2 43,596,801.85 335,851.85

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0008764

合计 134,633,844.61 1,373,970.61

备注:专户募集资金余额扣除利息收入后资金总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是由于支

付转账手续费所致。

2017 年 9 月 25 日,公司已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1,037,042.76 元和

43,596,801.85 元以增资款形式分别转入了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在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设立的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增资款由杭州华正实行专户存储,全部用于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1.2 万吨树脂基纤维增强型特种复合材料技改项目”的建设实施。

3

截止 2017 年 9 月 25 日,杭州华正具体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募集资金余额 专户用途

杭州华正 中国银行股份 新增年产 1.2 万吨树

1 新材料有 有限公司杭州 370173434578 91,037,042.76 脂基纤维增强型特种

限公司 市余杭支行 复合材料技改项目

杭州华正 交通银行股份 新增年产 1.2 万吨树

3020685700188

2 新材料有 有限公司杭州 43,596,801.85 脂基纤维增强型特种

00013366

限公司 临安支行 复合材料技改项目

备注:后续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杭州华正、银行共同订立《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对该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有效监管,确保募集资金的合法、安全使用。

四、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1 万吨树脂基纤维增强型特种复合材料技

改项目”和“新增年产 160 万平方米 LED 用高散热及背光材料技改项目”的募

集资金均已通过增资方式转入了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的募集资金专户,且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均已完

成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户:367572037592 和 302068570018800008764)的结息

工作,为便于日后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与监管,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与国金证券、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各方商议,

依据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及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

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

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备查文件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

支行的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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