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17-118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富技术”或“公司”)拟通过合
伙企业宁波启迪阳明投资中心(以下简称“启迪阳明”)收购中科天玑数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玑股份”)30%股份,共同致力于发展大数据引擎、
数据分析、数据服务、安全与管理等业务。北京天玑众创空间科技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天玑众创”)系天玑股份的股东及核心团队,为支持其创业经营
发展,实现双方利益捆绑,公司拟通过启迪阳明对天玑众创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1900 万元的借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利息。本次公司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㈠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北京天玑众创空间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2、财务资助额度:人民币 1900 万元
3、财务资助期限:5 年,自借款资金划出当日起计算
4、资金使用费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利息,单利计息,
借款利率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解决
5、资金的用途:天玑众创偿还用于天玑股份股权投资的借款
㈡财务资助事项的审批程序
1、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同意 5 票、
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宁波启迪阳明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向北京天玑众创空间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同意 3 票、
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宁波启迪阳明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向北京天玑众创空间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㈠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北京天玑众创空间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2、成立时间:2015 年 7 月 13 日
3、注册资本:200 万
4、注册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 21 号 3 号楼 605 号
5、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悦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
术转让。
㈡天玑众创股权结构
合伙人名称 股权比例
廖华明 25%
赵青 5%
戴媛 5%
冯凯 10%
刘悦 55%
合计 100%
㈢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68.61 -12,486.26
净利润 -68.61 -12,486.26
总资产 19,807,452.80 19,807,541.41
负债 19,020,458.04 19,020,478.04
净资产 786,994.76 787,063.37
㈣天玑众创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对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
他关系。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防范措施
天玑众创作为天玑股份的股东及核心团队,为支持其创业经营发展,实现双
方利益捆绑,本次公司通过启迪阳明对其提供人民币 19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与
此同时,为维护公司利益,有效防范本次财务资助的违约风险,天玑众创同意将
其持有的天玑股份 8%的股权质押给启迪阳明,作为天玑众创对本次财务资助的
履约担保。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为 0 元(不含本次财
务资助)。
五、相关机构意见
㈠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公司通过启迪阳明对天玑众创提供人民币 19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主要基于天玑众创系天玑股份的股东及核心团队,其在自主可
控的大数据引擎系列产品方面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对其提供财务资助,可以实
现三方共赢。且天玑众创将其持有的天玑股份 8%的股权质押给启迪阳明作为本
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担保,能够防范违约风险。
㈡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同意公司通过启迪阳明向天玑众创提供额度为 19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以利于天玑股份吸纳并留住核心人才,推动天玑股份经营业务
的壮大与发展。本次公司向天玑众创提供财务资助是公司本次收购天玑股份部分
股权的前提条件之一。由于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公司本次财务资助的整体风险可
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㈢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认为:由于本次公司向天玑众创提供财务资助是公司本次
收购天玑股份部分股权的前提条件之一,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
公司通过启迪阳明向天玑众创提供额度为 19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有利于本次收
购天玑股份部分股权之目的的达成。本次公司所提供财务资助系按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利息,交易公允,且被资助方向资助方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天玑众创提供人
民币 19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六、备查文件
㈠《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㈡《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㈢《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㈣《宁波启迪阳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北京天玑众创空间科技中心(有
限合伙)之<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