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17-91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 133,333,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3%;
2、本次解禁的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二)。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及向青海藏格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114 号),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西藏藏格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等发行合计 1,686,596,805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377,358,49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上述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新增股份及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并分别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和 2016
年 9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首发后限售股。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为 252,301,500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072,231,638 股,此后未
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2,072,231,63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758,915,0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88%,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313,316,5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2%。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包括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方正东亚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吴德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北京京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股东在发行
过程中作出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自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
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认购的
上市公司股票,也不得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目前,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
在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
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二);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133,333,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3%;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 冻结的股
序 限售股份持有 持有限售股 流通股数占 备
流通股数 份数量
号 人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份数(股) 公司总股本 注
(股) (股)
的比例(%)
国通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原方正东
1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6,666,666 26,666,666 1.29% 0 无
亚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
宁波市星通投资
2 13,333,333 13,333,333 0.64% 12,500,000 无
管理有限公司 司
方正富邦基金-浦发银行-方
方正富邦基金管
3 正富邦基金金源定增资产管 14,000,000 14,000,000 0.68% 0 无
理有限公司
理计划
兴翰资产—兴业银行—兴业
华福证券有限责
4 13,333,333 13,333,333 0.64% 0 无
任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证创新投资有
5 西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3,333,333 13,333,333 0.64% 0 无
限公司
6 吴德华 吴德华 13,333,333 13,333,333 0.64% 13,333,333 无
北京京泰阳光投
7 北京京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14,000,000 14,000,000 0.68% 0 无
资有限公司
东海基金管理有 东海基金-工商银行-刘丰
8 12,000,002 12,000,002 0.58% 0 无
志
限责任公司
财通基金-兴业银行-上海国
财通基金管理有
9 4,000,000 4,000,000 0.19% 0 无
限公司 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
133,333 133,333 0.01%
增 795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蜜蜂定
200,000 200,000 0.01%
增 6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蜜蜂定
533,333 533,333 0.03%
增 9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德
166,667 166,667 0.01%
鑫定增 685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
金-富春定增 693 号资产管理 400,000 400,000 0.02%
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
200,000 200,000 0.01%
增 1028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
1,333,333 1,333,333 0.06%
增 668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上海金
1,200,000 1,200,000 0.06%
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上海乾
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300,000 300,000 0.01%
司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深圳市
266,667 266,667 0.01%
金色木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
3,600,000 3,600,000 0.17
增宝利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包商银行-财通基
1,000,000 1,000,000 0.05%
金-包商定增 9 号资产理计划
小计 13,333,333 13,333,333 0.64%
合 计 133,333,333 133,333,333 6.43% 25,833,333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1,758,915,070 84.88 -133,333,333 1,625,581,737 78.45%
的流通股
1、高管锁定股 0 0 0 0 0
2、首发后限售股 1,758,915,070 84.88 -133,333,333 1,625,581,737 78.45%
二、无限售条件
313,316,568 15.12 133,333,333 446,649,901 21.55%
的流通股
三、股份总数 2,072,231,638 100 0 2,072,231,638 100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国信证券认为:截
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违反其在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中做出的各项承诺的情形。藏格控股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对藏格控股本次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3、公司不存在对本次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