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电气: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后股本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验资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7-10-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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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后股本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17]000690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后股本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验资报告

(截止 2017 年 9 月 13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验资报告 1-4

二、 附件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5

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6-7

验资事项说明 8-12

验 资 报 告

大华验字[2017]000690 号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

电气”)截至 2017 年 9 月 13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赛摩电气的责

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赛摩电气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

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

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赛摩电气的实际情况,实施了

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赛摩电气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4,244,352.00元,股本为人民币

534,244,352.00 元 。 根 据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7]1041 号文《关于核准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刘永忠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同意赛摩电气向刘永

忠发行 1,382,165 股股份、向芦跃江发行 1,382,015 股股份、向陈向

东发行 1,381,987 股股份、向陈晴发行 601,657 股股份、向邓宓发行

601,657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同意赛摩电气非公开发行不超

1

过 4,922,674 股新股募集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赛摩电

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4,922,674 股,发行价格 26.77 元/股;本次

向刘永忠等 5 位股东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股份数量为 5,349,481

股,发行价格 27.04 元/股。根据赛摩电气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认股协议》、

《重组报告书》等文件,若赛摩电气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

和发行数量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调整,调

整后的赛摩电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为 8,868,101 股,发

行价格 14.86 元/股;本次向刘永忠等 5 位股东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

产的股份发行数量调整为 9,636,906 股,发行价格 15.01 元/股。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52,749,359.00 元 ,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552,749,359.00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7 年 9 月 13 日止,赛摩电气向厉达、赛摩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A 股股票

8,868,101 股,发行价格 14.86 元/股,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131,779,980.86 元(大写:壹亿叁仟壹佰柒拾柒万玖仟玖佰捌拾元捌

角陆分),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人民币 10,981,500.00 元(大

写: 壹仟零玖拾捌万壹仟伍佰元整)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

120,798,480.86 元(大写:壹亿贰仟零柒拾玖万捌仟肆佰捌拾元捌角

陆分),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8,868,101.00 元,计入“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12,544,530.81 元,差异部分为增值税进项

税额人民币 614,150.95 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 13 日止,赛摩电气已收到厦门积硕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厦门积硕”)100%的股权。由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

公司以 2016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6]第

2073 号《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

涉及的厦门积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书》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作价人民币 263,000,000.00 元(大写:贰亿陆

仟叁佰万元整),作为赛摩电气发行股份 9,636,906 股及支付现金

11,835.00 万元购买资产的对价。

上述募集配套资金及股份发行后,赛摩电气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

18,505,007.00 元(大写:壹仟捌佰伍拾万伍仟零柒元整)。

同时我们注意到,赛摩电气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4,244,352.00 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638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 2017

年 9 月 13 日 止 , 变 更 后 的 累 计 注 册 资 本 实 收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552,749,359.00 元。

3

大华验字[2017]000690 号验资报告

本验资报告仅供赛摩电气申请股本变更登记时使用,不应将其视

为是对赛摩电气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

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

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 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4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7 年 9 月 13 日止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17 年 9 月 13 日止

公司名称: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新增出资情况

股东类别及名称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货币资金 股权 合计 其中:实缴新增注册资本

1.有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 18,505,007.00 131,779,980.86 144,650,000.00 276,429,980.86 18,505,007.00

厉达 8,508,748.00 126,439,995.28 --- 126,439,995.28 8,508,748.00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

359,353.00 5,339,985.58 --- 5,339,985.58 359,353.00

工持股计划

刘永忠 2,489,923.00 --- 37,373,754.81 37,373,754.81 2,489,923.00

卢跃江 2,489,653.00 --- 37,369,702.11 37,369,702.11 2,489,653.00

陈向东 2,489,602.00 --- 37,368,936.60 37,368,936.60 2,489,602.00

陈晴 1,083,864.00 --- 16,268,803.24 16,268,803.24 1,083,864.00

邓宓 1,083,864.00 --- 16,268,803.24 16,268,803.24 1,083,864.00

2.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 --- --- --- --- ---

合计 18,505,007.00 131,779,980.86 144,650,000.00 276,429,980.86 18,505,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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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7 年 9 月 13 日止

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17 年 9 月 13 日止

公司名称: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本次变更额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厉达 152,136,670.00 28.48% 160,645,418.00 29.06% 152,136,670.00 28.48% 8,508,748.00 160,645,418.00 29.06%

厉冉 61,236,000.00 11.46% 61,236,000.00 11.08% 61,236,000.00 11.46% --- 61,236,000.00 11.08%

江苏赛摩科技有限公司 43,200,000.00 8.09% 43,200,000.00 7.82% 43,200,000.00 8.09% --- 43,200,000.00 7.82%

王茜 40,824,000.00 7.64% 40,824,000.00 7.39% 40,824,000.00 7.64% --- 40,824,000.00 7.39%

徐州赛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480,000.00 1.21% 6,480,000.00 1.17% 6,480,000.00 1.21% --- 6,480,000.00 1.17%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9,857,612.00 1.84% 9,857,612.00 1.78% 9,857,612.00 1.84% --- 9,857,612.00 1.78%

股计划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 --- 359,353.00 0.07% --- --- 359,353.00 359,353.00 0.07%

股计划

鹿拥军 7,047,808.00 1.32% 7,047,808.00 1.28% 7,047,808.00 1.32% --- 7,047,808.00 1.28%

段启掌 3,237,509.00 0.61% 3,237,509.00 0.59% 3,237,509.00 0.61% --- 3,237,509.00 0.59%

周超飞 124,519.00 0.02% 124,519.00 0.02% 124,519.00 0.02% --- 124,519.00 0.02%

汪小华 124,518.00 0.02% 124,518.00 0.02% 124,518.00 0.02% --- 124,518.00 0.02%

郭银玲 24,903.00 0.01% 24,903.00 --- 24,903.00 0.01% --- 24,903.00 ---

朱恒书 24,903.00 0.01% 24,903.00 --- 24,903.00 0.01% --- 24,903.00 ---

合肥科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67,793.00 0.35% 1,867,793.00 0.34% 1,867,793.00 0.35% --- 1,867,793.00 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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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7 年 9 月 13 日止

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本次变更额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贺小明 4,552,427.00 0.85% 4,552,427.00 0.82% 4,552,427.00 0.85% --- 4,552,427.00 0.82%

胡杰 1,820,970.00 0.34% 1,820,970.00 0.33% 1,820,970.00 0.34% --- 1,820,970.00 0.33%

武汉武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731,455.00 0.51% 2,731,455.00 0.49% 2,731,455.00 0.51% --- 2,731,455.00 0.49%

袁延强 12,451,959.00 2.33% 12,451,959.00 2.25% 12,451,959.00 2.33% --- 12,451,959.00 2.25%

陈松萍 8,301,306.00 1.55% 8,301,306.00 1.50% 8,301,306.00 1.55% --- 8,301,306.00 1.50%

刘永忠 --- --- 2,489,923.00 0.45% --- --- 2,489,923.00 2,489,923.00 0.45%

芦跃江 --- --- 2,489,653.00 0.45% --- --- 2,489,653.00 2,489,653.00 0.45%

陈向东 --- --- 2,489,602.00 0.45% --- --- 2,489,602.00 2,489,602.00 0.45%

陈晴 --- --- 1,083,864.00 0.20% --- --- 1,083,864.00 1,083,864.00 0.20%

邓宓 --- --- 1,083,864.00 0.20% --- --- 1,083,864.00 1,083,864.00 0.2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小计 356,044,352.00 66.64% 374,549,359.00 67.76% 356,044,352.00 66.64% 18,505,007.00 374,549,359.00 67.76%

社会公众股股东 178,200,000.00 33.36% 178,200,000.00 32.24% 178,200,000.00 33.36% --- 178,200,000.00 32.2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小计: 178,200,000.00 33.36% 178,200,000.00 32.24% 178,200,000.00 33.36% --- 178,200,000.00 32.24%

合计 534,244,352.00 100.00% 552,749,359.00 100.00% 534,244,352.00 100.00% 18,505,007.00 552,749,359.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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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7 年 9 月 13 日

验资事项说明

验资事项说明

一、变更前后基本情况

1. 有限公司阶段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电气公司”)系由厉达、厉冉、王茜等 9 位股

东出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20300000095707 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赛摩电气公司原名徐州市荣达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由厉达、王保华、厉润民于 1996 年

12 月 2 日出资组建,分别持股 60%、20%、2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领取注册号为

N-0116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1 年 9 月 22 日,赛摩电气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王保华、厉润民将其各自持有的

赛摩电气公司 20%的股权转让给厉冉,转让后厉达和厉冉分别持股 60%、40%。

2003 年 11 月 16 日,赛摩电气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1,15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250 万元。转增后,原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2005 年 3 月,赛摩电气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赛摩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2005 年 7 月 15 日,赛摩电气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吸收王茜为赛摩电气公司新股东,

同时以货币资金增资 680 万元,其中厉达新增出资 480 万元,厉冉新增出资 98 万元,王茜新

增出资 102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930 万元,股权结构为厉达 63.74%、厉冉

30.98%、王茜 5.28%。

2005 年 7 月 26 日,赛摩电气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以货币资金增资 1,100 万元,其

中厉达新增出资 285 万元,厉冉新增出资 311 万元,王茜新增出资 504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

本变更为人民币 3,030 万元,股权结构为厉达 50%、厉冉 30%、王茜 20%。

2006 年 3 月,赛摩电气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赛摩集团有限公司。

2009 年 4 月 20 日,赛摩电气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赛摩电气公司吸收

合并徐州赛摩机械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赛摩电气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 200 万元,变更为人

民币 3,230 万元,其中厉达新增出资 100 万元,厉冉新增出资 60 万元,王茜新增出资 40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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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7 年 9 月 13 日

验资事项说明

2011 年 8 月 5 日,赛摩电气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江苏赛摩科技有限公司对赛摩电

气公司增资 800 万元,增资后赛摩电气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4,030 万元,变更后股权

结构为厉达 40.07%、厉冉 24.05%、王茜 16.03%、江苏赛摩科技有限公司 19.85%。

2011 年 8 月 6 日,赛摩电气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赛摩电气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

资本 550 万元,增资后赛摩电气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4,580 万元,变更后股权结构为

厉达 41.26%、厉冉 24.76%、王茜 16.51%、江苏赛摩科技有限公司 17.47%。

2011 年 8 月 16 日,赛摩电气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吸收深圳市汇银创富四号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汇银海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建平、栾润东、徐州

赛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新股东,合计出资 1,42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6,000 万元,变更后股权结构为厉达 31.50%、厉冉 18.90%、王茜 12.60%、江苏赛摩科技有限

公司 13.33%、深圳市汇银创富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33%、深圳市汇银海富五号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7%、杨建平 2.00%、栾润东 4.17%、徐州赛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

2. 股份制改制情况

2011 年 9 月 25 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发起人协议及章程的规定,赛摩电气公司以 201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止 2011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 136,295,477.27

元,折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赛摩电气公

司 于 2011 年 10 月 31 日 在 江 苏 省 徐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 取 得 注 册 号 为

32030000009570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上述股本业经立信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立信大华验【2011】258 号验资报告验证。

3. 赛摩电气公司上市发行增资情况

根据 2012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29 号文《关于核准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赛摩电气公司 2015 年 5 月 19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0.25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0,500 万元。经

此发行,赛摩电气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8,000.00 万元。

2016 年 4 月 15 日,赛摩电气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以赛摩电气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份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9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7 年 9 月 13 日

验资事项说明

股派人民币 1.00 元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转增完成后赛摩电

气公司总股份变更为 240,000,000 股,股本变更为 240,000,000.00 元。

根据 2015 年 12 月 16 日赛摩电气公司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证监许可[2016]922 号《关于核准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鹿拥军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同意赛摩电气公司发行 7,830,855 股股份

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同意赛摩电气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058,566 股新股募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根据赛摩电气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书》、《认股协议》、《重组报告书》等文件,若赛摩电气公司 A 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调整后赛摩电气公司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为 33,296,823 股,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

验字【2016】000701 号验资报告验证;调整后赛摩电气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

量为 23,558,795 股,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703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股票发行后,赛摩电气公司的股份总数变更为 296,855,618 股,股本

变更为 296,855,618.00 元。

2017 年 5 月 16 日,赛摩电气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赛摩电气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份 296,855,6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

民币 0.30 元(含税)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转增完成后赛摩

电气公司总股份变更为 534,340,112 股,股本变更为 534,340,112.00 元。

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7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定向回购武汉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贺小明、胡杰、

武汉武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应补偿股份及定向发放股利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等相关事宜的议案》,赛摩电气公司回购注销贺

小明补偿股份 47,880 股,胡杰补偿股份 19,152 股,武汉武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补偿股份

28,728 股,共计 95,760 股,注册资本共计减少人民币 95,760.00 元,回购注销后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534,244,352.00 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7】

000638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减资事项赛摩电气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报备,

10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7 年 9 月 13 日

验资事项说明

尚在办理中。

2016 年 6 月 2 日,公司换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300608014945G 的营业执照。

二、本次股本的变更情况

赛摩电气公司变更前的股份总数为 534,244,352 股,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534,244,352.00

元;根据赛摩电气公司 2017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41 号文《关于核准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刘永忠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同意赛摩电气公司向刘永忠发行

1,382,165 股股份、向芦跃江发行 1,382,015 股股份、向陈向东发行 1,381,987 股股份、向陈

晴发行 601,657 股股份、向邓宓发行 601,657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同意赛摩电气公

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922,674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根据赛摩电

气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认股

协议》、《重组报告书》等文件,若赛摩电气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调整,调整后的赛摩电气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为

8,868,101 股,发行价格 14.86 元/股;本次向刘永忠等 5 位股东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股

份发行数量调整为 9,636,906 股,发行价格 15.01 元/股。股票发行后,赛摩电气公司的股份

总数变更为 552,749,35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552,749,359.00

元。

三、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赛摩电气公司本次向厉达、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

8,868,101 股,发行价格 14.86 元/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131,779,980.86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

的费用总额人民币 10,981,5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0,798,480.86 元,其中计

入“股本”人民币 8,868,101.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12,544,530.81

元,差异部分为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614,150.95 元。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费用类别 收款单位名称 合同金额 增值税进项税 发行费净额

承销费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700,000.00 435,849.06 7,264,150.94

法律服务费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1,200,000.00 67,924.53 1,132,075.47

审计、验资费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950,000.00 110,377.36 1,839,622.64

印花税 131,500.00 --- 131,500.00

合计 10,981,500.00 614,150.95 10,367,3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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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7 年 9 月 13 日

验资事项说明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由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 2016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6]

第 2073 号《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厦门积硕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作价人民币

263,000,000.00 元(大写:贰亿陆仟叁佰万元整),作为赛摩电气公司发行股份 9,636,906 股

及支付现金 11,835.00 万元购买资产的对价。本次向刘永忠发行 2,489,923 股股份、向芦跃

江发行 2,489,653 股股份、向陈向东发行 2,489,602 股股份、向陈晴发行 1,083,864 股股份、

向邓宓发行 1,083,864 股股份,合计发行股份数量为 9,636,906 股,发行价格 15.01 元/股。

五、审验结果

1、赛摩电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1,779,980.86 元,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8,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23,779,980.86 元汇入赛摩电气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情况如下:

缴入日期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017 年 9 月 13 日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205 0171 1736 0000 0743 123,779,980.86

公司徐州开发区支行

2、本所已派人前往上述银行函证,已收到银行确认函。

3、截至 2017 年 9 月 13 日止,赛摩电气公司已收到厦门积硕 100%的股权。

六、其他事项

1. 根据赛摩电气公司与刘永忠、芦跃江、陈向东、陈晴、邓宓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签署

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含

当日)的期间为过渡期,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

的部分由赛摩电气公司通过厦门积硕享有;过渡期间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

净资产部分由刘永忠、芦跃江、陈向东、陈晴、邓宓向厦门积硕以现金方式补足相应数额。

2.根据赛摩电气公司与刘永忠、芦跃江、陈向东、陈晴、邓宓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签署

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刘永忠、芦跃江、陈向东、陈晴、邓宓承诺,本次发

行完成后,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赛摩电气公司股份自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根据赛摩电气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与厉达、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签订的《股份锁定承诺函》,其所认购的赛摩电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股份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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