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7-035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知已于2017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7年9月29日上午10:00
在上海市瑞金南路1号海兴广场16A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表决的董事
为董大伦、陈珏蓉2人,董事王文意、王金华、龙其武、王艺及独立董事俞建春、
钟承江、罗建光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董大伦先生主持,公
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原独立董事王峥涛先生、韦烨先生因任期届满,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之职
的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大会选举了钟承江先生、罗建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
止。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补
选独立董事钟承江先生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
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补选罗建光先生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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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
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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