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就该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拟聘任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顾君黎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通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与本公司的持股5%以上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经审阅顾君
黎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
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3、顾君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
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我们同意聘任顾君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蔡桂如 干为民 刘雪琴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