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时报 2017-09-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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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关于瑞普生物“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投资预算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利

息追加投资的事项

公司本次“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投资预算调整,并使用募集资金利息对“动

物疫苗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立足

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经过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此次投资预算调整及超募

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利息的使用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动物疫苗扩

建项目”投资预算的调整,并使用3360.86万元募集资金利息追加投入“动物疫

苗扩建项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关于确认过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张俊民 崔治中 马闯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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