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09-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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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5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2017年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及授权代表8名,独立董事陈正旭先生因公出

差,委托独立董事张龙飞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经过充分沟通,

以传真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深圳市金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

请授信伍仟万元整,用于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

担保方式为信用。

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申请办理最高

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陆千万元以内的银行融资业务,深圳市金证博泽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京金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金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

1

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

元,用于金证南京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授信有效期一年,以雨花台区

中国(南京)软件谷320114001004GB00022号地(宁雨国用(2014)

第1294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土地使用权)作为本次授信的抵

押担保,同时本公司以及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

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

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京金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6)。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在香港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

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7)。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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