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威科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9-26 08: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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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耐威科技 公告编号:2017-132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表决。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17年9月25日(星期一)14:00在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A座26

层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7年9月24日15:00至2017年9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

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云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列席了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合计持有

股份数117,435,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200%。其中:出席现场

1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合计持有股份数117,433,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2.518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人,合计持有股份数2,5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 7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5,443,5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8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 6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5,441,0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6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1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2,5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杨云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7,435,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43,552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2 选举张云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7,435,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43,552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3 选举刘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7,435,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43,552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4 选举王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7,435,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43,552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2、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杜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7,435,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43,552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2.02 选举丛培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7,435,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43,552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2.03 选举景贵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7,435,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43,552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

3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张楠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7,435,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43,552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02 选举杨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7,435,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443,552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张诗伟律师、章健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

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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