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6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以
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 3 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七届五次监事会会议
的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12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邢占飞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和《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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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
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
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
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
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监事会在充
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
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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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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