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9-25 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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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17-077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已于 2017 年 9 月 5 日以公告的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具体内容详

见当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9 月 25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24 日至 2017 年 9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4 日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25 日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江东街 6 号公司

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丽君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名,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57,051,4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92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49,051,4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76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名,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000,0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5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000,0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5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名,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000,0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543%。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051,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000,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051,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000,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通过。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051,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000,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通过。

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051,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000,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通过。

2.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051,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000,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通过。

2.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051,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000,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通过。

2.6 限售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051,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000,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通过。

2.7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051,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000,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通过。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051,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000,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通过。

2.9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051,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000,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通过。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051,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000,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051,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000,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051,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000,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051,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000,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051,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000,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051,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000,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通过。

8、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出具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845,5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000,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广州市昊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汤秀清、汤丽君、任国强、马炜、

雷群、肖泳林、汤秀松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051,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000,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通过。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051,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000,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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