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17-0925-001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年9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6人,张瑞智1
人以通讯形式参加表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21日以
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由董事长张建辉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 5,000 万美
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此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