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17-053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下午 3: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
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伟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审议表决,具
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和
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
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
于提升管理效率,优化管理结构,提高募投项目实施效率,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智慧金明科技有限公
司增资,符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
资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