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威复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9-25 17: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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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99 证券简称:光威复材 公告编号:2017-01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94号)文件《关于核准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3,59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用8,943.2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94,648.8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8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ZA90391号《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军民融合高强度碳纤维高效制备技术产

1 47,028.13 42,000.00

业化项目

2 高强高模型碳纤维产业化项目 27,144.56 25,500.00

3 先进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23,805.00 21,148.80

4 补充营运资金 7,161.52 6,000.00

合计 105,139.21 94,648.8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

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

3、投资期限

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4、授权及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上述额度及要求范围内的投资事宜,并

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

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限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投资额

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

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

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

审计与监督,并于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

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监

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且本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7.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的产品

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授权财务负责人具体实

施上述额度及要求范围内的投资事宜,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

件。

2、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且本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7.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且

本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7.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

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进行

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

经光威复材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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