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氨纶: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9-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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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7-030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

2、本次解禁上市流通股份共计2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9%。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380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华峰氨

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并于2014年9月24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738,400,000股增

至838,400,000股。

2015 年 6 月 1 日 , 公 司 实 施 2014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838,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5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50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676,800,000股。

2016 年 7 月 15 日,公司实施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6,76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 元人民币现金。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华峰氨纶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

该次发行结束之日(2014 年 9 月 24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东是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不存

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 2017 年 9 月 27 日。

2、本次解禁上市流通股份共计 2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1 人。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 备注

股东名称

号 (股) (股)

1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 20,000,000

合计 20,000,000 20,000,000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份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流通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60,527,198 9.57 140,527,198 8.38

高管锁定股 140,527,198 8.38 140,527,198 8.38

首发后限售股 20,000,000 1.19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16,272,802 90.43 1,536,272,802 91.62

三、总股本 1,676,800,000 100 1,676,800,000 1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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