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17-026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鸣志电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以电话及
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
由董事长常建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资产并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拟收购资产并签署
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鸣志太仓增资 17,500 万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