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17-082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 1303 号鸿信工业园 9 号厂房 3 楼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
事 9 人(其中董事钟景华、金立文、肖世练、朱晓鸥、方天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
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齐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20 万股调整为 49.2354 万股。
董事方天亮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8 名董
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公告》。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7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17 年 9 月 22 日为授
予日,授予 6 名激励对象 49.2354 万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方天亮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8 名董
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