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09-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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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7- 06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

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 13 号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桂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

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鉴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拟授予权益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 4 万份。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

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71 名

调整为 69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120 万份调整为 116 万份。

董事郑清英女士的兄弟郑凯光系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董事郑清英

女士、吴桂谦先生及张晨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

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第 1 页,共 2 页

2、审议通过《关于向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以 2017 年 9 月 20 日

为授权日,向 6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6 万份股票期权。

董事郑清英女士的兄弟郑凯光系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董事郑清英

女士、吴桂谦先生及张晨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同意聘任罗金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公司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中国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2 日

第 2 页,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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