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647 股票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17-056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 15:00 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公 司 已 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53),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
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7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9 月 27 日 15 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26 日——2017 年 9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7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1
体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6 日 15:00-2017 年 9 月 27 日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
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
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19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9 月 19 日下午 15:00 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
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 4 栋 B 座 7 楼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
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2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二)议案 1、2 均已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 已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在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
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票单
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 关 于 公 司 <2017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实 √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
式登记。
2 、 登 记 时 间 :2017 年 9 月 20 日 ( 上 午 9∶00—12∶00 下 午
13∶30—15∶30)
3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 1
栋 B 座 1304。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法人证券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上 ,公 司 向 全 体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形 式 的 投 票 平 台 ,股
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 系 统
(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附 件
三。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其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会期:预计半天。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永祥、王军
电话:0755-89890019;传真:0755-89890117。
(四)附件
1、附件一《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
2、附件二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3、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七、备查文件
4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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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代表本人(单位)对大会各项议案(不包括临时议案)按下列意思表示代
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若委托人没有
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
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下述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
决意见栏目打“ √ ”):
提 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
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
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不填表示弃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
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
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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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
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
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
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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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47,投票简称:超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
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一 《 关 于 公 司 <2017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1.00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 《 关 于 公 司 <2017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2.00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3.0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
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
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先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 投 票 时 间 :2017 年 9 月 27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30-11:30 和
8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5:00,
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7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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