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1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 9 月 20 日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和
材料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各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
事十一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十一名。
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修订<董事、监事、高级人员所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新疆江阳工程爆破拆迁建设有限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新疆江阳工程爆
破拆迁建设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17—053)。
(三)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富蕴县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责任公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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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富蕴县民用爆破
器材专卖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17—053)。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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