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9-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威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我们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并听取公司管

理层的说明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6 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锁的 83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

其个人绩效等实际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首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解

锁的相关事宜。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以持有的内蒙古鼎奇幼教科教有限公司 70%股权作为此次申请贷款质押

担保向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354 万元的并购贷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

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同时,本次并购贷款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

持有的内蒙古鼎奇幼教科教有限公司 70%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向银行申请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6,354 万元的并购贷款。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谢石松 胡志勇 杨永福

2017 年 9 月 18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威创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