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电 力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
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
责人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提名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及相关工
作经验,其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务。
独立董事:
沙奇林 沈洪涛 王曦
马晓茜 尹中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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