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4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
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0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7年10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
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2017年10月11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2017年10月12日(星期四)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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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10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555号东怡大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案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终止温州仁智开发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设立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其中,议案1、议案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单独计算并披露。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9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终止温州仁智开发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设立的公告》、《关于公司参与发
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2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终止温州仁智开发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
1.00
伙)设立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以信函或传真
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4、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
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
见附件);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
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
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
6、登记时间:2017年10月10日(星期二)9:30-11:30 和 13:30-16:30;
7、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99号丁香国际商业中心仁智股份董
事办。
五、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唐倩
3、联系电话:021--68580565
4、联系传真:021-68580319
5、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299 号丁香国际商业中心
3
6、邮政编码:200135
七、附件
1、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八、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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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9”,投票简称为“仁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0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1 日下午 3:00,结束
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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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
原因不能亲自参加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签署日期: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终止温州仁智开发创新投资中心(有
1.00
限合伙)设立的议案
关于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
2.00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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