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6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批
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9 月 18 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新钢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7]1639 号)。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65,916,398 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
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
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榕、王青
电话:0790-6292961、0790-6294351
传真:0790-6294999
邮箱:xggf2017dxzf@126.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袁晓莉、彭洋溢
电话:010-56839498、010-56839505
电 子 邮 箱 ( 认 购 意 向 函 接 收 ) : yuanxiaoli@htsc.com 或
pengyangyi@htsc.com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