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建峰:总经理工作细则(2017年9月)

来源:深交所 2017-09-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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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班

子其他成员职责、权限,规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重

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总经理班子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

第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 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对董事长负责。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决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总经理在董事会和董事长领导下,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

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 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和董事长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经董事会批准的投资方

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 提名副总经理人选,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六)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七) 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八)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九)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按照分工或受总经理委托,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或联系某方

面的工作,执行专项业务。对于分管、联系或受委托的工作负有责任,拥有相应

职权;涉及其他副总经理分管工作的事项,主动沟通和听取意见。日常工作中的

重要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报告;方针政策性的问题经调查研究后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第七条 总经理及班子成员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

表决权。

第八条 总经理在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直接管理的本公司及控(参)股

子公司有关管理人员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等党组织规定,履行相关程

序,事先听取本公司党委的建议和意见。

第九条 总经理在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

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

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三章 权 限

第一节 规划与计划

第十条 依照公司发展战略,总经理负责组织总经理班子召集有关部门研

究提出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报董事会审批。

依照中长期发展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总经理负责组织总经理班子拟定公司投资

计划,报董事会和(或)董事长审批后,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依照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总经理组织总经理班子召集有关部门

拟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报董事会或董事长审批后实施,由董事长与总经理签订

责任书。

总经理负责组织制订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并根据市场变化滚动调整优化,

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或董事长。

第十二条 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国内外经济和科技发展动态、国家相关职业

标准和公司员工情况,总经理责成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由总经

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向董事会或董事长报批后实施。依据人力资源规划,总

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年度人力资源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节 财务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总经理组织总经理班子召集有关部门,

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董事会审定、董事长批准的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投资计划等,

拟定公司年度经营预算、投资预算和财务预算方案,报董事会或董事长审核批准。

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年度预算管理,实行季度滚动、月度分析、逐旬监控。

第十四条 公司年度、月度预算内的成本费用开支,由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副

总经理审批报销,年度、月度预算外的成本费用开支,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董

事长审批报销。

第十五条 公司筹融资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管理。根据董事会或董事长批准

的年度预算,总经理委托分管财务总监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筹融资规模和结

构,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执行中总经理要加强监管。

第三节 人事与薪酬

第十六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监事候

选人的委派、更换或推荐,由总经理在征求公司党委意见后提名,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七条 总经理负责组织拟定公司员工的薪酬和福利制度,经总经理办公

会议审议通过,报董事会或董事长审批后执行。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提出年度工

资总额使用计划方案,由总经理办会会议审议通过,报董事会或董事长审批后实

施。高层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重大

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建立与部门、单位、岗位、个人的

生产经营工作业绩紧密联系的薪酬分配制度,报董事会或董事长批准后,组织考

核实施。

第四节 资金、资产运用和重大经济合同

第十八条 公司的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由总经理拟订,报董事会

或董事长审批,其中,担保事项的范围和条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总经理日常经营资金运用和签订合同的权限由公司在各项管理

制度中具体规定。

第五节 文件

第二十条 报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的文件,按文件审批程序和领导分工办

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审核并经董事会批准后,由董

事长签发;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由总经理签发。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性文件由董事长签发。报送董事会审议的

文件由总经理签发。

第二十三条 公司内部发文,按照分工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签发;涉

及其他副总经理分管工作,经有关副总经理核签;涉及全局重要工作,分管副总

经理签署意见后,由总经理签发。公司部门发文,凡涉及重要或全局性事项,部

门负责人签发前报经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公司对外发文,由董事长签发。

第六节 授权

第二十四条 超出权限范围的事项,董事会或董事长可以书面形式向总经

理授权;总经理向副总经理或分公司负责人及副总经理向部门负责人可以书面形

式授权。被授权人将被授权事项的办理过程和结果及时向授权人报告。

第四章 会 议

第二十五条 公司重大问题提交总经理办会会议审议,除须由股东大会、

董事会审议通过或董事长审核批准的事项外,由总经理办公会会议作出决定,属

于党委会参与决策的事项,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前应先听取党委会的意见和

建议。总经理办会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办会会议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组成,会议

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主持。根据会议议题和副总经理建议,主持人

可邀请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或指定公司子公司负责人、

公司有关部门、下属企业相关人员参加。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办会会议议题由总经理确定。议题确定后应征求董事

长意见。

第二十八条 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会议材料。办公室承担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根据会议决定协调编写会议纪要。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可提请董事会召开有关专业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公

司的有关重大专业性问题。

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条 总经理责成办公室按督催办制度和程序,对有关重要事项监查催

办。督查内容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总经理、副总经理对文件签报

的重要批办意见,以及其他需督办事项。

第三十一条 办公室抓住事关全局的重点和生产经营的难点,适时督办,

及时反馈。

第三十二条 督查事项由承办部门负责落实。落实结果由承办部门负责人

签字报办公室。

第六章 报 告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应及时或按会议要求向董事长、董事会、或应监事会

的要求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况:

1、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2、公司投资计划、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3、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

4、资金运用和盈亏等情况;

5、公司运作中突发重大事项。

总经理应向董事长、董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主要包括: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科技、投资、安全环保等工作报告,以及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必要的信息

和资料。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经营班子成员任职期内,定期向公司报告其所持公司

股份;在任职期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第七章 考 核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经营班子年度和任期届满由董事会负责考核,考核时,

总经理要代表经营班子作述职报告。总经理班子成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六条 公司建立公正透明的部门负责人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建立

部门负责人的薪酬与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第三十七条 绩效评价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接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批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当日生效,公司原《总经理工

作细则》同时失效。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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