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美尚生态 公告编号:2017-135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股东赣州云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9 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公司股东赣州
云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江苏锦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云锦”)因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
有的不超过 12,270,000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10%。
2017 年 9 月 15 日,赣州云锦减持计划区间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下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
2017 年 3 月 23 日(权益分派前) 42.92 245,600 0.1021
赣州云锦
2017 年 4 月 7 日(权益分派前) 44.69 1,000,000 0.4158
投资管理 大宗交易
2017 年 4 月 10 日(权益分派前) 45.08 1,000,000 0.4158
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16 日(权益分派后) 13.86 12,024,100 2.0000
合计 - - - - 2.9337
注: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实施了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240,471,6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118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001185 股。
2、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持有
股份 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赣州云锦 合计持有股份 12,270,000 5.1021% 13,038,088 2.1687%
投资管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270,000 5.1021% 13,038,088 2.1687%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为公司实施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前的数据;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为公司实施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的数据。
2、表中数据保留四位小数,由此产生的尾差均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的相关事项,公司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故赣州云锦可减持的股份由原来的 12,270,000 股转增为 30,676,454 股。
3、赣州云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的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本公司(或本
人)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公告,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66,7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8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除权后对应的发行价为 10.41 元。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实施 2016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240,471,6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118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15.001185 股。除权后对应的发行价为 4.11 元。
赣州云锦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此承诺。
4、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完成,且公司已依据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