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2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广股份”或“公司”)本次
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14,362,14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2.30%。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9 月 22 日(星期五)。
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的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省广
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73 号),核准公
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82,647,600 股新股。
2016 年 9 月 22 日,公司向深圳前海君盛紫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富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10 名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 164,893,961 股。10 名特定投资者承
诺,其认购的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
转让。
2017 年 4 月 26 日,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以总股本
1,341,028,56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2017 年 6
月 8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限售股份相应增加。
截至 2017 年 9 月 22 日,10 名特定投资者限售期届满,可上市流通。
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10 名特定投资者承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2016 年
9 月 22 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10 名特定投资者均严格履行承诺。除上述承诺外,
不存在其他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10 名特定投资者不存在占用
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 10 名特定投资者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9 月 22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14,362,14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2.30%。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为 10 名特定投资者。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是否存在
序号 名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冻结情况
1 深圳前海君盛紫石创业投资企业
21,443,299 是
(有限合伙)
2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932,253 否
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932,253 否
4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416,647 否
5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443,298 否
6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443,298 否
7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443,298 否
8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932,253 否
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443,297 否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932,253 否
合计 214,362,149 -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股)
股份类型 变动前(股) 变动后(股)
增加 减少
一、限售流通股 308,332,881 - 214,362,149 93,970,732
二、无限售流通股 1,435,004,247 214,362,149 - 1,649,366,396
三、总股本 1,743,337,128 - - 1,743,337,128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
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
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公司
本次相关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