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航飞机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7-063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2 名,实际参加表
决董事 12 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利用闲置的 10 亿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 6
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 2017 年 9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站上刊登的《关于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批准《关于调整 2017 年度自筹资金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将 2017 年自筹资金固定资产项目投资金额由 31,084 万元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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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38,173 万元,其中:新建项目 24,423 万元,修理项目 13,750 万元。
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批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
四、批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
五、批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
六、批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上刊登)
七、批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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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
八、批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
九、批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站上刊
登)
十、批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的议
案》
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修订后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
讯网站上刊登)
十一、批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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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批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
十三、批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
十四、批准《关于修订<接待与推广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修订后的《接待与推广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
十五、批准《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修订后的《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
十六、批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刘选民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潘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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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附件:潘燕女士基本情况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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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潘燕女士基本情况
潘燕,女,1970 年 2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8 年 7 月参加工
作。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
师。历任公司证券部副部长,证券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
律部高级业务经理,证券与资本管理部证券分析技术员。
截止目前,潘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潘燕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潘燕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要求
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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