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飞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9-19 0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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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

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飞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航飞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事宜

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航飞机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1407 号文件核准,中航飞机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等 8 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4,810,562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26.13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2,999,999,985.0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8,934,810.5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61,065,174.50 元。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

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5]020014 号《验资

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中航飞机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1,174.84 万元。2017 年 9

月-2018 年 2 月,中航飞机拟使用募集资金 53,841.00 万元,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至 2017 2017 年 9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募集 投资余额

序 年 8 月末累 月-2018

项目 诺投资总额 资金承诺投 (5)=(2)

号 计投入金额 年 2 月计

(1) 资总额(2) -(3)-(4)

(3) 划支出(4)

1 数字化装配生产线条件建设项目 70,000.00 70,000.00 4,904.27 14,000.00 51,095.73

2 关键重要零件加工条件建设项目 10,000.00 10,000.00 3,340.25 2,100.00 4,559.75

1

截至 2017 2017 年 9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募集 投资余额

序 年 8 月末累 月-2018

项目 诺投资总额 资金承诺投 (5)=(2)

号 计投入金额 年 2 月计

(1) 资总额(2) -(3)-(4)

(3) 划支出(4)

3 国际转包生产条件建设项目 20,000.00 - - - -

4 客户服务体系条件建设项目 30,000.00 - - - -

5 运八系列飞机装配能力提升项目 50,000.00 50,000.00 15,795.83 12,000.00 22,204.17

6 机轮刹车产业化能力提升项目 30,000.00 30,000.00 1,768.97 5,000.00 23,231.03

7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6,106.52 86,106.52 86,106.52 - -

小计 296,106.52 246,106.52 111,915.84 33,100.00 101,090.68

8 新型涡桨支线飞机研制项目 - 50,000.00 29,259.00 20,741.00 -

合 计 296,106.52 296,106.52 141,174.84 53,841.00 101,090.68

注:2016 年 6 月 29 日,经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国际转包生产条件建设项目”和“客户服务体系条件建设项目”进行变更,上述项目尚

未使用的 5 亿元募集资金作为公司第二期出资的一部分投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飞机西安民机有限

责任公司(注:现已更名为“中航西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飞民机公司”),

用于“新型涡桨支线飞机研制项目”,并由西飞民机公司组织实施。

三、中航飞机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2017年3月10日,中航飞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利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利用闲置的13亿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为6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2017年8月25日,中航飞机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

13亿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飞机产品生产周期较长,需提前投入大量资金进行飞机原材料采购,而货款回收则

相对滞后,大量货款集中在年底收回,流动资金呈阶段性紧张局面。为了节约财务费用,

中航飞机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中

的 10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 6 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按

协定存款及贷款利率测算,中航飞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

用 1,370 万元。中航飞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主要为飞机的成品采购、

材料采购、工具采购、备件采购。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中航飞

机将依靠销售产品的货款回收归还募集资金,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中航飞机同时承诺:

2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从事高风险投资;

2、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2017年9月15日,中航飞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时,

中航飞机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年修订)》、中航飞机《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中航飞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中航飞机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

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上述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此次

批准的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没有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与主

营业务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因此我们认为中航飞机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于中航飞机此次将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仅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孔德仁 张 晓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15 日

4

(此页无正文,仅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

于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司 维 孙 捷

保荐机构: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15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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