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7-070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0 月 20 日 14:5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0 月 19 日—2017 年 10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20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10 月 19 日 15:00
至 2017 年 10 月 20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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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0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10 月 13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
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
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竹子林东方银座酒店 2 楼雅典厅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本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
定,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
三、 提案编码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1.00 《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2.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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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
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和《参会回执》附件三,采取信函、邮
件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 10 月 16 日(周一)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1)现场登记地点:公司二楼五号会议室
(2)信函送达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新陂头美盈森工业园,信函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闻敏、洪洁辉
(2)电话:0755-29751877
(3)传真:0755-28234302
5、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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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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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03”,投票简称为“美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0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当日 9:30-11:30 及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15 点,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 点。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 ” 或“深 交 所投资 者 服务密 码 ”。 具体 的 身份认 证 流程可 登 录互联 网 投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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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
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
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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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
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提案编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1.00 《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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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下午 14:50 举行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备注:
1、请拟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及参会回执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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