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9-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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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瑞华 字[2017] 号

目 录

一、 审阅报告 1-2

二、 备考财务报表

1、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3-4

2、 备考合并利润表 5

3、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6-77

三、 本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 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传真(Fax):+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审 阅 报 告

瑞华阅字[2017] 号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电气”)因

出售资产事宜,按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

报表,包括 2017 年 7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7 年 1-7 月、2016 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这些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是东北电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

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

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上述备考合并财务

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

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

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

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如后附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东北电气

为了本次出售资产事宜向相关监管部门申报和按有关规定披露相关信息之目的

而编制的,不适用于其他用途。相应地,本报告仅供因东北电气出售资产事宜之

参考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

会计师无关。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七日

刘仁芝

中国注册会计师

辛自华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 1-7 月及 2016 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号4幢23层

注册资本:873,370,000元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000243437397T

企业法定代表人:苏江华

经营范围:生产制造输变电设备及附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

输变电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及试验服务。

(2)公司历史没革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东北输变电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沈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沈体改发(1992)81 号文

批准,以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作为主发起人,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2 月 18 日,成立时的股份为 82,454 万股,1995 年调

整为 58,542 万股。公司于 1995 年在香港发行 H 股 25,795 万股,并于当年 7 月

6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同年公司向国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A

股 3,000 万股,并于 1995 年 12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公司本次出售资产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出售资产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9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公司全资子

公司沈阳凯毅电气有限公司、高才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安靠光热发电系统科技有

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新东北电气(锦州)电

力电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容”)全部股权。本次重组中,标的资产100%

股权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

果为依据。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鹏信资评字

[2017]第072号《资产评估报告》,新锦容截至2017年7月31日的净资产按照资产

基础法评估的价值为11,219.31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结果

为依据,交易双方确认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500.00万元,全部以现金支

付。上述出售资产的最终确定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拟出售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锦州市古塔区锦华街 49 号

注册资本:1545 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700752789470E

法定代表人:林彬

(2)公司历史沿革

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容公司”)是经辽

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复、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的中外合资有限

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1 月 3 日,经营期限 30 年。经过历次增资及股

权变更后,截止 2017 年 7 月 31 日股权结构为:沈阳凯毅电气有限公司持股

1,025.00 万美元,股权比例为 66.343%;高才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520.00 万美元,

股权比例为 33.657%。新锦容公司最终母公司为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编制方法

1、本备考财务报表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 年修订)的要求,为了向相关监管部门

申报和按有关规定披露相关信息之目的而编制,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2、公司管理层认为,考虑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目的和特殊用途,未

编制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备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附注。

3、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假设本附注二、(一)所述交易已获得相关政府部

门及监管机构的批准并已顺利实施,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新锦容已不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以公司经审阅的 2017 年 1-7 月和经审计的 2016 年度合

并财务报表以及经审计的拟出售资产 2017 年 1-7 月和 2016 年度财务报表为基

础,进而编制公司 2017 年 1-7 月和 2016 年度本备考合并报表。公司将拟出售

资产剔除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同时已对此架构下备考合并范围资产间的

重大内部交易、内部相互持股情况和重大内部往来余额进行了抵销,并根据本附

注所述之基础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在此基础上,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所示的 2017 年 7 月 31 日财务状况反映

了拟议中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后公司的资产和股权投资架构。

3、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相关股权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等费

用和支出;未考虑执行本次拟出售资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四、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管理层确认: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符合前述附注三所述的基本假设和

编制基础,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主体于报告期内的备

考合并财务状况和备考合并经营成果。此外,本附注三所述基本假设和编制基础

确定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会计主体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属于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

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

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30“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

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

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

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

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

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

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

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

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

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

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

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

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

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

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

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

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

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

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

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

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

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

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

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

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5

(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

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1“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

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

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中的相应份额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

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

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

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

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

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

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

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

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

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

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

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

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

“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

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

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

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

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

本附注五、1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8“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

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

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

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

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

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

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11、(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

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

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

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

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

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

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

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

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

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

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

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

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

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

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

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

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

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

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

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

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

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

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余额和上期实际数按照上期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

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

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

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

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

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

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

处置当期损益。

8、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

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

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

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

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

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

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

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

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

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

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

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

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

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

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

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

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

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

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

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

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

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

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

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

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

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

权益工具挂购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

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

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

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

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

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

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

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

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

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

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

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

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

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

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③ 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

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

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

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

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

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

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

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

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

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

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

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9、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

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

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

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

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

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

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3)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

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

组合 1

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2 受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即内部往来)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组合 1 账龄分析法

组合 2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 -

1-2 年 - -

2-3 年 40 40

3-4 年 60 60

4 年以上 100 100

(4)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项目 计提方法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明显特征表明该款项难以收回。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应收款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5)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

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

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0、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

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

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

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1、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8“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

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

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

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

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

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

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

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

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

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

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

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

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

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

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

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

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

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

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

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

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

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

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

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

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的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

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

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

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

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

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

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

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

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

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

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

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

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

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

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

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

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

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

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

的,按本附注五、5、(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

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

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

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

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

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

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

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

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

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

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

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

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

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

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

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

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

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

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2、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

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

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

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11(2)② “权

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

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

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

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

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

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

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

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

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1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

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

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

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

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9“长期资

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

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

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

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4、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②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已提

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在不考虑减值准备

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

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40 3 2.43-4.85

机器设备 8-20 3 4.85-12.13

运输设备及其他 6-17 3 5.71-16.17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

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9“长期资产减

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

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本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成允价

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

(5)其他说明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

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

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

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实

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核算。若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

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

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

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

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9“长期资产减

值”。

1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

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

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

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

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

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

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

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

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

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

新开始。

17、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

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

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

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

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

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

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

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

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

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

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

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

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9“长期资产减

值”。

18、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

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其中:

(1)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2)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

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其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在两

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和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

销。

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

损益。

19、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

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

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

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

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

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

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

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

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

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

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

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0、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

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

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

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

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21、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

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

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

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

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

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

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

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

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

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

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

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

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

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

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4)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5)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2、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

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

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

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

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

进行会计处理:(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

益;(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

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期间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

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

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

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

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

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

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

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

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

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

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

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

益。

24、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

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

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

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

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

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

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

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

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

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

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

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5、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

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

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

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

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

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

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

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

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

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

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

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

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

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

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

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

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

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

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

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

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

回金额。

26、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

职工福利。 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

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

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

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

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

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

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

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

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

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

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7、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

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28、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

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

时在以下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1)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

(2)生产过程的性质。

(3)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

(4)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

(5)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行政法规的影响。

29、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

施。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本公司按照财

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

的列报。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前,本公司

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017 年修订)》之后,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

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报告期的相关报表数未产生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本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30、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

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

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

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

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

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

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

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

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

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归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

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

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

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2)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款项减值

是基于评估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款项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

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

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

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

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

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

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

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

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

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

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5)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公司将符合条件的有固定或可确定还款金额和固定到期日且本公司有明

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归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此项归

类工作需涉及大量的判断。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本公司会对其持有该类投资至

到期日的意愿和能力进行评估。除特定情况外(例如在接近到期日时出售金额不

重大的投资),如果本公司未能将这些投资持有至到期日,则须将全部该类投资

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

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如出现此类情况,可能对财务报表上所

列报的相关金融资产价值产生重大的影响,并且可能影响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风险

管理策略。

(6)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

本公司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发

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发行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使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

继续交易、无法履行合同条款(例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等。在进行判

断的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对该项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的影

响。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

和假设,以确定是否需要在利润表中确认其减值损失。在进行判断和作出假设的

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和持续期间,以及被

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短期业务展望,包括行业状况、技术变革、信用评级、违

约率和对手方的风险。

(8)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

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

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

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

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

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

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

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

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9)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

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

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

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

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10)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

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

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金额。

(11)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

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

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2)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

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

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

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

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

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具体税率情况

应税收入按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

增值税

缴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5%、7%计缴。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5%计缴。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2、税收优惠

(1)东北电气(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成立的全

资子公司,利得税税率为16.5%。

(2)高才科技有限公司系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不需

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说明

公司之子公司沈阳凯毅电气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

七、合并备考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指出,期初指 2017 年 1 月 1 日,期末指 2017 年 7

月 31 日,本期指 2017 年 1-7 月,上期指 2016 年度。

1、 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3,461.92 2,565.12

银行存款 22,365,405.22 21,309,857.93

其他货币资金 761,450.00 2,767,150.00

合计 23,130,317.14 24,079,573.05

注:期末其他货币资金系存入指定银行的履约保函保证金存款,期限在三个

月以上。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260,875.00 2,20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 - 418,650.00

合计 1,260,875.00 2,618,650.00

(2)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40,000.00 -

合计 40,000.00 -

(3)期末应收票据无质押等情况。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列示

期末余额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 - - -

组合 39,423,745.86 100.00 7,604,914.05 19.29 31,818,831.81

组合小计 39,423,745.86 100.00 7,604,914.05 19.29 31,818,831.8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合计 39,423,745.86 100.00 7,604,914.05 19.29 31,818,831.81

(续)

期初余额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 - - -

组合 37,552,916.26 100.00 8,089,461.14 21.54 29,463,455.12

组合小计 37,552,916.26 100.00 8,089,461.14 21.54 29,463,455.1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合计 37,552,916.26 100.00 8,089,461.14 21.54 29,463,455.12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9,383,494.18 - -

1至2年 8,444,500.00 - -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2至3年 5,163,626.12 2,065,450.45 40

3至4年 2,231,654.90 1,338,992.94 60

4 年以上 4,200,470.66 4,200,470.66 100

合计 39,423,745.86 7,604,914.05 19.29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484,547.09 元。

(4)报告期内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5)年末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关

联方账款。

(6)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比例(%) 余额

中电(普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5,577,900.00 1 年以内 14.15 -

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4,842,000.00 1 年以内 12.28 -

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2,700,000.00 1 年以内 6.85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707,742.07 3 至 4 年 4.33 1,024,645.24

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657,500.00 1 至 2 年 4.21 -

合计 16,485,142.07 41.82 1,024,645.24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637,958.69 98.59 531,340.32 98.30

1至2年 - - 9,174.01 1.70

2至3年 9,174.01 1.41 - -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647,132.70 100.00 540,514.33 100.00

(2)截止 2017 年 7 月 31 日预付款项金额较大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西安晨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96,000.00 1 年以内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 非关联方 89,639.40 1 年以内

阳光电源(上海)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2,500.00 1 年以内

合计 568,139.40

(3)年末预付款项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

情况。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列示

期末余额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39,988,280.86 91.93 85,680,990.45 35.70 154,307,290.4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组合 1 21,078,537.69 8.07 2,286,940.54 10.85 18,791,597.15

组合 2 - - - - -

组合小计 21,078,537.69 8.07 2,286,940.54 10.85 18,791,597.15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合计 261,066,818.55 100.00 87,967,930.99 33.70 173,098,887.56

(续)

期初余额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期初余额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80,299,761.41 95.27 76,090,000.00 27.15 204,209,761.4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组合 1 13,902,693.96 4.73 2,257,647.34 16.24 11,645,046.62

组合 2 - - - - -

组合小计 13,902,693.96 4.73 2,257,647.34 16.24 11,645,046.6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合计 294,202,455.37 100.00 78,347,647.34 26.63 215,854,808.03

(2)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江苏安靠光热发电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135,000,000.00 - - 见附注七、5(9)、a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6,090,000.00 76,090,000.00 100% 见附注七、5(9)、b

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 19,307,290.41 - - -

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9,590,990.45 9,590,990.45 100% 见附注七、5(9)、c

合计 239,988,280.86 85,680,990.45

注: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为本次重组拟出售的标的公司。

(3)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6,698,448.25 - -

1至2年 1,547,137.91 - -

2至3年 872,269.03 348,907.61 40.00

3至4年 56,623.93 33,974.36 60.00

4 年以上 1,904,058.57 1,904,058.57 100.00

合计 21,078,537.69 2,286,940.54 10.85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429,293.2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

元;本期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凯毅电气有限公司与新锦容签订的《债权转让

协议》,新锦容将应收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 9,590,990.45 元(该

债权于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以 1,400,000.00 元转让给沈阳凯毅电气

有限公司,沈阳凯毅电气有限公司同时确认对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债权

及坏账准备。

(5)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6)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关

联方款项情况见附注十一、6 关联方往来款项。

(7)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本次重组的股权转让款 135,000,000.00 135,000,000.00

本钢诉讼款 76,690,000.00 76,090,000.00

原北京子公司往来款 - 54,906,531.00

新锦容公司往来款 19,307,290.41 14,303,230.41

光伏发电项目垫款 14,600,000.00 5,000,000.00

往来款及其他 3,974,602.69 6,609,327.96

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 9,590,990.45 -

投标保证金 1,903,935.00 2,293,366.00

合计 261,066,818.55 294,202,455.37

(8)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与本公司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金额 年限 坏账准备余额

关系 总额的比例(%)

江苏安靠光热发电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35,000,000.00 1 年以内 51.71 -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76,090,000.00 4 年以上 29.15 76,090,000.00

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 关联方 19,307,290.41 1 年以内 7.40 -

江苏迪盛四联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4,600,000.00 1 年以内 5.59 -

与本公司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金额 年限 坏账准备余额

关系 总额的比例(%)

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9,590,990.45 4 年以内 3.67 9,590,990.45

合计 254,588,280.86 97.52 85,680,990.45

(9)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的性质或内容

a、江苏安靠光热发电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款项系本次备考报表确认股权转

让款。

b、应收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钢”)的债权本金人民币

76,090,000 元,此债权系辽宁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辽信”)根据辽宁省政府有

关部门批准,分别于 2005 年 5 月和 9 月以其应收本钢人民币 76,090,000 元的

债权本金及相应利息偿还公司原存放于辽信的部分存款人民币 74,424,671.45

元。对于应收本钢债权本金,公司将其计入其他应收款,并将其超过辽信偿还存

款部分的差额计入坏账准备。2005 年 12 月 16 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5)

辽民二终字第 220 号文作出终审判决,裁定本钢偿还公司欠款本金人民币

15,900,000 元及相应利息。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

予以立案并于 2006 年 3 月 10 日向本钢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2006 年 3 月

30 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沈中民四合初字第 21 号、22 号、23 号文对

剩余债权本金人民币 60,190,000 元作出一审判决,裁定本钢应支付欠款本金人民

币 60,190,000 元及相应利息。2006 年 4 月 30 日,本钢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提出上诉,2008 年 5 月 14 日省高院以(2006)辽民二终字第 214 号、215 号、

21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沈中民四合初字第 21 号、

23 号、22 号民事判决,发回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009 年 6 月 9 日沈阳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沈中民四初字第 143 号、144 号、145 号民事判

决书,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不服中院判决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9 年 10 月 26 日、10 月 29 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9)辽民二终字

第 182 号、183 号、184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此判决为终审

判决。如果公司有异议,可以提出事实与理由及相应证据申请再审。公司不服辽

高院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0 年 12 月 13 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

(2010)民申字第 1144 号、1145 号、1146 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公司的再审申

请,公司因该笔应收款项账龄过长且收回可能性不大,前期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c、应收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款项 9,590,990.45 元,因该公司资产

状况不良且无生产经营,前期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d、江苏迪盛四联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系双方合作建设西藏山南隆子县光伏

项目的合作款。

6、存货

(1)存货分类

期末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5,268,933.37 485,345.30 4,783,588.07

在产品 4,148,871.03 - 4,148,871.03

库存商品 1,845,942.21 271,509.75 1,574,432.46

合计 11,263,746.61 756,855.05 10,506,891.56

(续)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5,482,546.08 485,345.30 4,997,200.78

在产品 4,229,137.87 - 4,229,137.87

库存商品 1,216,000.10 271,509.75 944,490.35

合计 10,927,684.05 756,855.05 10,170,829.00

(2)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485,345.30 - - - - 485,345.30

库存商品 271,509.75 - - - - 271,509.75

合计 756,855.05 - - - - 756,855.05

7、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备注

待抵扣进项税额 485,265.20 732,159.95 -

预付租赁费 - 15,682.67 -

合计数 485,265.20 747,842.62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 - -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79,175,290.87 25,924,451.30 53,250,839.57 81,850,957.56 26,776,203.32 55,074,754.24

其中: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 - - - - -

按成本计量的 79,175,290.87 25,924,451.30 53,250,839.57 81,850,957.56 26,776,203.32 55,074,754.24

其他 - - - - - -

合计 79,175,290.87 25,924,451.30 53,250,839.57 81,850,957.56 26,776,203.32 55,074,754.24

(2)期末无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 本期

被投资

单位持股 现金

单位

本期 本期 比例 红利

年初 本期减少 年末 年初 本期减少 年末

增加 增加

沈阳兆

利高压

电气设 81,850,957.56 - 2,675,666.69 79,175,290.87 26,776,203.32 - 851,752.02 25,924,451.30 6.90% -

备有限

公司

合计 81,850,957.56 - 2,675,666.69 79,175,290.87 26,776,203.32 - 851,752.02 25,924,451.30 -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说明

①本期变动数系汇率变动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②沈阳兆利高压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系在中国沈阳注册成立的非上市公司。

9、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本期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权益法下确认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的投资损益 调整 变动

一、联营企业

伟达高压电气有限公司 25,000,000.00 - - -7,462.10 -919,927.49 -

合计 25,000,000.00 - - -7,462.10 -919,927.49 -

(续)

本期增减变动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期末余额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期末余额

或利润

一、联营企业

伟达高压电气有限公司 - - - 24,072,610.41 32,483,132.23

合计 - - - 24,072,610.41 32,483,132.23

本公司持有的被投资单位为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非上市公司。

(2)对联营企业投资

本企业持股 本企业在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比例(%) 表决权比例(%)

伟达高压电气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 LoYuet 投资控股 12,626 美元 20.80 20.80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明细情况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伟达高压电气有限公司 33,724,276.08 - 1,241,143.85 32,483,132.23

合计 33,724,276.08 - 1,241,143.85 32,483,132.23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本期减少 1,241,143.85 元为汇率变动产生的外币

报表折算差额。

10、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5,932,507.93 14,384,680.11 5,190,783.89 35,507,971.93

2、本期增加金额 - 3,150.00 992,002.91 995,152.91

(1)购置 - 3,150.00 992,002.91 995,152.91

3、本期减少金额 - - 23,167.62 23,167.62

(1)处置或报废 - - 23,167.62 23,167.62

4、期末余额 15,932,507.93 14,387,830.11 6,159,619.18 36,479,957.2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1,149,347.61 11,740,881.59 3,081,510.04 25,971,739.24

2、本期增加金额 183,091.16 116,109.94 261,860.39 561,061.49

(1)计提 183,091.16 116,109.94 261,860.39 561,061.49

3、本期减少金额 - - 3,862.73 3,862.73

(1)处置或报废 - - 3,862.73 3,862.73

(2)转入在建工程 - - - -

4、期末余额 11,332,438.77 11,856,991.53 3,339,507.70 26,528,938.0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 1,585,784.98 122,448.48 1,708,233.46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1)计提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1)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 - - -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及其他 合计

4、期末余额 - 1,585,784.98 122,448.48 1,708,233.46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4,600,069.16 945,053.60 2,697,663.00 8,242,785.76

2、期初账面价值 4,783,160.32 1,058,013.54 1,986,825.37 7,827,999.23

本期折旧额为 561,061.49 元。

(2)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情况

截止 2017 年 7 月 31 日,账面价值 3,715,313.54 元的房屋受到限制,系本

公司之子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以房屋及土地为抵押,取得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借款人民币 800 万元。

11、在建工程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四合镇新厂区 6,933,852.61 - 6,933,852.61 6,041,025.61 - 6,041,025.61

合计 6,933,852.61 - 6,933,852.61 6,041,025.61 - 6,041,025.61

期末在建工程系子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新厂区设备及基建款。详

见附注十三、3 的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2、无形资产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9,974,805.05 207,000.00 20,181,805.05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购置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19,974,805.05 207,000.00 20,181,805.05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合计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2,911,293.13 207,000.00 3,118,293.13

2、本期增加金额 233,039.45 - 233,039.45

(1)计提 233,039.45 - 233,039.45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3,144,332.58 207,000.00 3,351,332.58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16,830,472.47 - 16,830,472.47

2、期初账面价值 17,063,511.92 - 17,063,511.92

(1)本期摊销金额为 233,039.45 元。

(2)截止 2017 年 7 月 31 日,账面价值人民币 3,850,173.57 元土地使用

权受到限制,系本公司之子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以土地及房屋为抵

押,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借款人民币 800 万元。

13、商誉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商誉的事项

东北电气(成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72,097.15 - - 72,097.15

合计 72,097.15 - - 72,097.15

商誉系 2016 年 12 月 8 日收购东北电气(成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1%

股权形成,详见附注八、1、(1)的说明。

14、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 期末余额 其他减少的原因

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费 - 1,466,242.72 171,061.65 - 1,295,181.07 -

合计 - 1,466,242.72 171,061.65 - 1,295,181.07

15、递延所得税资产

(1)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30,521,065.78 122,626,473.07

可抵扣亏损 30,643,339.39 19,255,441.73

合计 161,164,405.17 141,881,914.80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备注

2017 年度 - -

2018 年度 387,155.85 387,155.85

2019 年度 - -

2020 年度 35,494.64 35,494.64

2021 年度 4,518,868.06 4,518,868.06

2022 年度 11,387,897.66 -

子公司东北电气(香港)有限公

无限期 14,313,923.18 14,313,923.18

司可抵扣亏损额

合计 30,643,339.39 19,255,441.73

16、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8,000,000.00 9,000,000.00

保证借款 - 20,000,000.00

合计 8,000,000.00 29,000,000.00

(2)期末抵押借款系子公司阜封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取

得的人民币 800 万元贷款,贷款分次取得,到期一次偿还贷款本金,抵押资产

的情况详见附注七、10 及七、12。

(3)截止 2017 年 7 月 31 日,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17、应付票据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 1,805,000.00

18、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明细情况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9,356,445.68 9,379,164.03

1至2年 2,295,101.82 3,165,392.80

2至3年 133,8997.70 1,324,197.53

3 年以上 692,974.78 836,014.90

合计 13,683,519.98 14,704,769.26

(2)年末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单位或关联方的款项。

(3)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主要系未支付的货款。

19、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明细情况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1,432,100.00 3,959,050.00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至2年 1,675,400.00 2,861,450.00

3 年以上 581,743.59 581,743.59

合计 3,689,243.59 7,402,243.59

(2)年末无预收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

方的款项。

(3)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预收款项情况的说明

债权人名称 金额 未结转的原因

神华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 1,393,800.00 按合同预收的订货款

账龄超过 1 年的预收账款系按销售合同预收的 40%封闭母线款,合同总价

为 3,750,000.00 元。

2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457,355.97 7,050,423.44 7,418,285.57 89,493.8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18,820.10 844,541.19 868,248.78 95,112.51

合计 576,176.07 7,894,964.63 8,286,534.35 184,606.35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97,971.41 5,540,664.32 5,927,354.26 11,281.47

二、职工福利费 - 727,990.30 745,099.87 -17,109.57

三、社会保险费 22,535.48 439,463.97 403,192.06 58,807.39

其中:1.医疗保险费 12,305.00 353,180.25 324,187.70 41,297.55

2.工伤保险费 7,512.83 67,036.22 60,633.75 13,915.30

3.生育保险费 2,717.65 19,247.50 18,370.61 3,594.54

四、住房公积金 29,408.80 285,229.62 284,613.62 30,024.8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7,440.28 57,075.23 58,025.76 6,489.75

合计 457,355.97 7,050,423.44 7,418,285.57 89,493.84

注:应付职工薪酬中无属于拖欠性质的薪酬。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 112,902.85 811,871.09 833,167.44 91,606.50

二、失业保险 5,917.25 32,670.10 35,081.34 3,506.01

合计 118,820.10 844,541.19 868,248.78 95,112.51

注: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本公司

根据该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缴存费用外,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

21、应交税费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教育费附加 3,693.59 3,693.59

个人所得税 39,286.10 115,123.77

土地使用税 238,677.00 118,992.00

房产税 14,542.49 14,542.49

其他 35,912.89 7,313.79

合计 332,112.07 259,665.64

22、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往来款 37,420,040.96 37,709,495.05

运费 2,361,422.00 4,465,897.36

其他 3,207,416.88 1,992,455.37

合计 42,988,879.84 44,167,847.78

(2)期末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款项情况见附注十一、6 关联方往来款项。

(3)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系尚未支付的往来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的原因

沈阳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26,695,903.10 债权人未催收

23、专项应付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拆迁补偿款 14,340,328.40 10,609,500.00

合计 14,340,328.40 10,609,500.00

注:拆迁补偿款详见附注十四、3 的说明。

24、预计负债

被担保方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60,721,078.25 - - 60,721,078.25

合计 60,721,078.25 - - 60,721,078.25

(1)公司为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容”)与中国银行

锦州分行签订的标的额为人民币 13,000,000 元借款合同担当保证人并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中国银行锦州分行已于 2005 年 2 月向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锦容清偿中国银行锦州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 13,000,000 元及相关

利息,并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5 年 5

月作出判决,公司对于锦容借款本金人民币 13,000,000 元及相关利息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公司未对此判决结果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于 2005 年 9 月发出(2005)锦执字第 89 号执行通知书。2010 年 6 月 23 日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锦执一字第 89 号执行裁定书,查封锦

容所有的高压并联电容器 BFM6.61-299IW 型 35 箱 140 台,高压并联电容器

BFM2.11.5J3-300IW 型 24 箱 96 台,高压并联电容器 BFM3.11.5J3-300IW 型

65 箱 240 台。公司已根据法院判决结果预计了负债人民币 14,464,500 元。截止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尚未清偿上述债务。

(2)公司为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与锦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的标的额为人民币 17,000,000 元借款合同担当保证人并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锦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3 月向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锦容清偿锦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

17,000,000 元及利息 2,890,000 元,并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辽宁省锦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7 年 6 月以(2007)锦民三初字第 00049 号民事判决书判

令公司对锦容公司的借款本金人民币 17,000,000 元及利息 2,890,000 元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公司未对此判决结果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2008 年 3 月 5 日,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下发执行通知书,要求公司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公

司已根据法院判决结果预计了负债人民币 19,890,000 元。截止财务报表批准报

出日,公司尚未清偿上述债务。

(3)公司为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

州市分行签订的标的额为人民币 42,900,000 元借款合同中的 22,900,000 元借款

担当保证人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行已于

2006 年 12 月向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

责任公司清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

22,900,000 元及利息 3,466,578.25 元,并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辽宁省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7 年 7 月 18 日对此案做出(2007)锦民三初字 00019

号民事判决书,判定本公司在 22,900,000 元及利息 3,466,578.25 元承担连带给

付责任。2008 年 4 月 14 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下发执行通知书,通

知公司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2010 年 8 月 25 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

(2008)锦执一字第 00067 号执行裁定书,查封公司持有的子公司沈阳凯毅电

气 有 限 公 司 的 10% 的 股 权 。 公 司 已 根 据 法 院 判 决 结 果 预 计 了 负 债 人 民币

26,366,578.25 元。截止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尚未清偿上述债务。

25、股本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项目 发行 公积金

金额 比例 送股 其他 小计 金额 比例

新股 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5,999,022.00 0.69% - - - - - 5,999,022.00 0.69%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5,999,022.00 0.69% - - - - - 5,999,022.00 0.69%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5,999,022.00 0.69% - - - - - 5,999,022.00 0.6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609,420,978.00 69.78% - - - - - 609,420,978.00 69.78%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257,950,000.00 29.53% - - - - - 257,950,000.00 29.53%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867,370,978.00 99.31% - - - - - 867,370,978.00 99.31%

三、股份总数 873,370,000.00 100.00% - - - - - 873,370,000.00 100.00%

本期股权结构无变化。

26、资本公积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 115,431,040.00 - - 115,431,040.00

其他资本公积 767,991,363.92 - - 767,991,363.92

合计 883,422,403.92 - - 883,422,403.92

本期资本公积项目无变化。

27、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金额 期末余额

减:前期计入

本期所得税前 减:所得 税后归属于母 税后归属于

其他综合收益

发生额 税费用 公司 少数股东

当期转入损益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

- - - - - -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 - - - - - - -

变动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 - - -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26,087,458.75 -5,748,402.92 - - -5,748,402.92 - -31,835,861.67

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 - - - - -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 - - - - - -

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 - - - - - - -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 - - - - - -

效部分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6,087,458.75 -5,748,402.92 - - -5,748,402.92 - -31,835,861.67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26,087,458.75 -5,748,402.92 - - -5,748,402.92 - -31,835,861.67

28、盈余公积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80,028,220.48 - - 80,028,220.48

任意盈余公积 28,558,903.92 - - 28,558,903.92

合计 108,587,124.40 - - 108,587,124.40

本期盈余公积项目无变化。

29、未分配利润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提取或分配比例

调整前上期未分配利润 -1,618,856,797.81 -1,562,370,095.11 -

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合计数 - -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1,618,856,797.81 -1,562,370,095.11 -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提取或分配比例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52,268.45 -56,486,702.7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年末未分配利润 -1,630,309,066.26 -1,618,856,797.81

30、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7,561,806.88 12,688,608.64 34,597,460.19 29,580,959.93

其他业务 - - 11,880.34 -

合计 17,561,806.88 12,688,608.64 34,609,340.53 29,580,959.93

31、税金及附加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40,498.36 58,182.65

教育费附加 28,927.40 41,703.60

土地使用税等 676,429.75 672,330.71

合计 745,855.51 772,216.96

32、销售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运输费 912,732.94 1,627,138.16

咨询费 - 489,448.11

职工薪酬 291,332.47 505,615.52

差旅费 240,401.66 471,731.24

中标费 61,073.77 383,220.49

售后服务费 265,397.76 364,296.70

业务招待费 54,003.35 51,727.00

其他 98,274.73 136,403.26

合计 1,923,216.68 4,029,580.48

33、管理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6,176,926.12 10,699,173.97

办公经费 517,941.63 1,145,953.83

折旧 316,611.05 614,244.60

中介费 2,874,172.72 2,276,744.58

取暖费 297,268.03 785,403.35

税费 - 316,595.81

业务招待费 555,121.96 721,863.43

差旅费 512,464.19 785,413.49

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摊销 233,039.45 221,310.41

租赁费 243,737.94 168,072.05

其他 701,988.71 471,970.07

合计 12,429,271.80 18,206,745.59

34、财务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618,366.39 843,856.80

减:利息收入 41,620.25 117,405.69

汇兑损益 1,648.87 334.25

手续费 55,578.52 64,935.71

合计 633,973.53 791,721.07

35、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坏账损失 944,746.11 1,597,544.64

存货跌价损失 - 522,821.8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17,816,275.7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17,974,823.40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46,142.00

合计 944,746.11 37,957,607.55

36、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项目明细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7,462.10 -8,186.51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7,932.1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 - 367,369.30

合计 -7,462.10 427,114.97

注:2016 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系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

(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增减变动原因

伟达高压电气有限公司 -7,462.10 -8,186.51 伟达净利润变动所致

合计 -7,462.10 -8,186.51

37、营业外支出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82,838.6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82,838.69 -

滞纳金 - 1,293.75 -

合计 - 184,132.44 -

38、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194.18

递延所得税调整 - -

合计 - 194.18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1,811,327.49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952,831.8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89,798.59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30,329.07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2,632,704.21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所得税费用 -

3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项目 期初账面价值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2,767,150.00 1,338.72 2,007,038.72 761,450.00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3,867,425.22 - 152,111.68 3,715,313.54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3,929,209.45 - 79,035.88 3,850,173.57

合计 10,563,784.67 1,338.72 2,238,186.28 8,326,937.11

注:资产受限情况见附注七、1,附注七、10,附注七、12 的说明。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2016 年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2016 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概况

被购买方 股权 购买日至

股权 购买日至期

股权取得 股权取得 期末被购

取得 购买日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末被购买方

成本 方式 买方的净

名称 取得时点 比例 的收入

利润

交易已经董事会同意,已全部支付

东北电气(成 股权款,已办理完成财产交接手

都)电力工程设 2016-12-8 510 万元 51% 协议 2016-12-31 续,控制其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 - -

计有限公司 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

险。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合并成本 金额

现金 5,100,000.00

合并成本合计 5,100,00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5,027,902.85

商誉 72,097.15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公司为进行企

业合并支付的现金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不包括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不存在

或有对价情况。

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合并成本与公司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报表项目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2,649,082.53 2,649,082.53

其他应收款 7,293,030.00 7,293,030.00

存货 29,741.50 29,741.50

其他应付款 113,221.00 113,221.00

取得的净资产 9,858,633.03 9,858,633.03

2、出售子公司

股权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

股权处置比例 丧失控制权时点 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

子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价款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的确定依据 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

处置方式 资产份额的差额

东北电气(北京) 在股东会、董事会

100 万元 100% 协议转让 2016 年 11 月 30 日 67,932.18 元

有限公司 中失去控制权

丧失控制权之 丧失控制权之日 丧失控制权之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

子公司名称 日剩余股权的 剩余股权的账面 日剩余股权的 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 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 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比例 价值 公允价值 损失 方法及主要假设 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东北电气(北京)

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子公司沈阳凯毅电气有限公司与北京耀芯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耀芯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沈阳凯毅电气有限公司

将持有东北电气(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100%股权作价 100 万

元转让给北京耀芯公司,上述股权转让 2016 年 11 月 15 日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收到北京耀芯公司股权转让款,合并层面享有北京公

司净资产 932,067.82 元,转让收益 67,932.18 元。

3、新设子公司

名称 备注

上海凯欣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6 年 04 月 29 日成立

(二)2017 年 1-7 月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东北电气(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投资、贸易 100.00 - 投资设立

高才科技有限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 - 100.00 投资设立

沈阳凯毅电气有限公司 沈阳 沈阳 制造、销售电气设备 10.00 90.00 投资设立

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 阜新 阜新 制造封闭母线 - 100.00 投资设立

上海凯欣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投资 - 100.00 投资设立

新能源工程设计与

东北电气(成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成都 成都 施工,工程勘察设 - 51%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

计,工程项目咨询

(2)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少数股东的持股 当期归属于少数 当期向少数股东 期末累计少数股

项目

比例 股东的损益 支付的股利 东权益

东北电气(成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49% -359,059.04 - 4,471,671.14

2、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联营企业的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业务性质

伟达高压电气有限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 英属维尔京群岛 20.80% 投资控股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目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211,366,317.42 211,434,096.54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49,771.43 571,458.48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162,769,233.26 211,434,096.54

流动负债 884,596.14 916,499.78

非流动负债 - -

项目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负债合计 884,596.14 916,499.78

净资产 210,481,721.28 210,517,596.76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43,780,198.03 43,787,660.12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24,072,610.41 25,000,000.00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35,875.48 -39,358.24

(3)与企业在联营企业中权益相关的风险信息

①对转移资金能力的重大限制

无。

②对联营企业发生超额亏损的分担额

无。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各项金

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

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

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

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

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

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

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

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

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

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港币有

关,除本公司的在境外的下属子公司即东北电气(香港)有限公司、高才科技有

限公司以港币记账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下属子公司无采购和销售业务,只有日常费

用的发生。

(2)利率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

借款(详见本附注七、15)有关,本公司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

2、信用风险

2017 年 7 月 31 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

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公司承

担的财务担保。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

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

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

低。

(1)应收票据

本公司的应收票据主要系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对银行承兑票据严格管理

并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2)应收账款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

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应账款

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不断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加强客户信用政策管理的内

部控制,客户信用政策的调整均需通过必要的审核批准程序。

做好详细的业务记录和会计核算工作。将客户的回款记录作为日后评价其信

用等级的重要参考资料,对客户资料实行动态管理,了解客户的最新信用情况以

制定相应的信用政策。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信用风险集中按照

客户进行管理,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备用金、保证金等,公司对此等款项与相关经济

业务一并管理并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

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

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情况

第一大股东对本公司 第一大股东对本公司

第一大股东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 投资管理 2,000 万元人民币 9.331% 9.331%

(1)注: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制方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第一大股东人发生变更的事项详见十四、1 的说明。

(3)北京海鸿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81,494,8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331%)无限售流通 A 股质押给了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登记日为

2017 年 7 月 12 日,相关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办理完毕。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情况

详见附注十、2、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东北电气(北京)有限公司 原全资子公司

常州青创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原第一大股东

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拟出售的标的公司

5、关联方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无。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无。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常州青创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 - -

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常州青创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无偿提供办公场

所,租赁起始日为 2016 年 8 月 4 日至 2017 年 2 月 3 日。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 东北电气(北京)有限公司 - 54,906,531.00

其他应收款 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 19,307,290.41 14,303,230.41

其他应付款 伟达高压电气有限公司 337,976.43 350,890.13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大承诺事项

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与公司原子公司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

公司职工安置费用纠纷一案

为解决原子公司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沈高公司”)职工安置问题,

2008 年 6 月 30 日和 2008 年 11 月 28 日,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铁

西区国资局”)与本公司以及沈高公司签署《关于妥善解决沈高职工安置问题协

议书》和《补充协议》,约定职工安置费用为 13,239.00 万元;同时约定由新东

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新沈高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5 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送达

的应诉通知书[2017]辽 01 民初 430 号及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铁西区国资局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本公司向其偿还剩余欠款 2,853.00 万元,利息 7,788,690.00

元以及违约金 1,426,500.00 元,合计为 37,745,190.00 元;申请沈高公司对本

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申请新沈高公司对本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对外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止 2017 年 7 月 31 日,本公司为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的 5,29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该担保责任的形成详见附注七、23 预计负债的

说明。

(3)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①截止 2017 年 7 月 31 日,已经背书给其他方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金额为 40,000.00 元。

②截止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在中国银行阜新分行办理的履约保函金额

为 7,151,650.00 元。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报告出具日,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1)2016 年 1 月 22 日,第一大股东由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常

州青创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青创”)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

成。

2015 年 12 月 21 日,新东投与常州青创签订了《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

与常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

议》,常州青创受让新东投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份 81,494,850 股,转让价格

为人民币 8 亿元人民币。

2016 年 1 月 22 日,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至此,常州青创持有公司 81,494,850 股,占本公司发行

总股本的 9.331%,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自然人刘钧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自然人王政、吴怡莎与刘钧为一致行动人。

(2)2017 年 2 月,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由常州青创变更为北京海鸿源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23 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常州青创与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鸿源”)签署了《关于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常州青创通过协议方式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 81,494,8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33%)转让给北京

海鸿源。

2017 年 2 月 13 日,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至此,北京海鸿源持有 81,494,850 股,占本公司发行总

股本的 9.331%,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拟新增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

2017 年 4 月 5 日,北京海鸿源之一致行动人海航酒店集团(香港)有限公

司与本公司签订《认购协议》,海航酒店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拟认购公司拟配

发及发行之新 H 股。

新增发行 H 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8 月 4 日出

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1506 号)。

3、公司拟购入广州房产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凯欣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购入位于广州市天河

区林和中路 8 号第 21-22 层的写字楼,建筑面积为 2,980.36 平方米,总价款约

为 8,583.43 万元,该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4、公司全资子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搬迁补偿事项

2016 年 1 月 12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阜封公司与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签

订了《招商引资协议书》,双方就投资建设年产 2000 万千瓦封闭母线新厂区建

设项目与原厂址的搬迁事宜达成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阜封公司拟将北厂区(东风路 77 号)的 15,174 平方米土地、4,500

平方米房产和附属不动产设施,整体置换位于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工业基地

40,000 平方米土地、17,831 平方米房产和附属不动产设施,投资建设年产 2000

万千瓦封闭母线新厂区项目(以下简称“新厂区项目”)。新厂区项目建设投资预

计 5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土地 1200 万元,生产和办公厂房以及附

属不动产设施等其他投资费用约合 3800 万元。新厂区资金来源于东风路 77 号

北厂区的征收补偿款,不足部分由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用企业发展资金解决。

最终建设费用按决算价和设备购置价结算。

(2)阜封公司 2016 年 10 月份取得 39,895 ㎡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 2016

年 10 月 25 日至 2066 年 10 月 24 日),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支付

1,269.26 万元,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共收到阜新市细河区财政局专项资金 1,434.00

万元。搬迁事项中涉及的新厂房等不动产由当地政府组织建设,预计 2017 年底

可建设完成。

5、持续经营

公司截止 2017 年 7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累计亏损 166,674.01 万元,公司持

续经营面临一定困难,公司的治理层、管理层计划拟通过剥离亏损较大子公司,

注入新资产、增发等方式来调整资产结构,保证充足的现金流等方面提升上市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2017 年 2 月,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北京海鸿源,实际控制人为海

航集团有限公司及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北京海鸿源一致行动人海航酒店集团

(香港)有限公司拟认购公司拟配发及发行之 H 股已获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且

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加强应收款项的催收,已收回大额其他应收款 5,490 万元。

(3)公司拟通过本次重组剥离亏损子公司新锦容,增加现金流,改善经营

状况。

(4)加快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全资子公司阜新公司异地搬迁投资建设新厂

的项目将于预计 2017 年底完成,已收到政府专项补贴 1,434.00 万元。公司将

加快该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抓好工程质量和进度,以确保

公司的持续生产经营活动。并结合此次整体搬迁项目进行生产设备技术改造,以

提高母线类产品制造的工艺水平、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及产能,提升企业形象和

综合竞争力。

(5)拟购入位于广州的建筑面积为 2,980.36 平方米物业,优化资产结构,

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

(6)完善内控体系,加强风险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完善内部控制

体系,建立健全企业运营组织机构,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控制

措施,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使公司的内控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杜绝有损上市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综合上述,公司通过上述措施将使经营得到显著改善,再加上大股东对公司

经营所需现金的支持,完全有能力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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