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7-067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
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
开市起继续停牌。
一、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概述
公司因筹划涉及购买文化及零售行业相关资产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
简称:宇顺电子,证券代码:002289)已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开市起停牌。经公
司确认,该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31 日开市
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5 日、
2017 年 7 月 22 日、2017 年 7 月 29 日、2017 年 8 月 5 日、2017 年 8 月 12 日、
2017 年 8 月 16 日、2017 年 8 月 23 日、2017 年 8 月 30 日、2017 年 9 月 6 日在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
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4、2017-055)、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7、2017-063、2017-065)。
二、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成都润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
都润运”)100%股权;标的资产的控股股东为深圳星美圣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覃辉先生。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购买
成都润运 100%股权;本次交易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具体重组方
案及相关交易条款以交易各方正式签署的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为准;本次交易预计
将构成关联交易,具体重组方案确定后公司将履行关联交易审核程序并披露关联
交易相关文件。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已经与主要交易对手的控制方星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SMI Holdings
Group Limited)就重组方案进行了初步磋商沟通并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5 日和 2017
年 9 月 12 日签署了《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前述《备忘录》和《补充备
忘录》仅为框架性协议。鉴于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具体方案仍在进一
步协商、确定和完善,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正式协议。
4、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审议,同意聘请具有相关资格的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
务顾问、评估机构,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的选聘及合同谈判工作正在进行。
目前,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5、本次交易的事前审批情况
根据目前的初步方案,本次交易预计涉及的有权审批、许可、备案或授权机
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
相关监管部门。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确定后,本次交易相关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报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三、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延期复牌的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并已与主要交易对手的控制方星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SMI Holdings Group Limited)签署了《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同时,公
司在停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
停牌期间,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
组进展公告。
公司原预计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书,现由于收购标的资产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且重组
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中介机构需要一定时间对标的公
司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此外,公司与交易对手就本次交易方
案的细节仍需进行更深入的商讨。公司预计无法在预定时间内按原计划披露重大
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
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四、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
作,积极推进本次交易进展,争取不晚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按照中国证监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
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但拟继续推进,
公司将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
的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于议案获得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如相关议案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继续停牌申请未获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开市起复牌。
若公司在上述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