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7-34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17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7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7
年 9 月 11 日 15:00—2017 年 9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 199 号江西赣能股份有
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姚迪明先生。
(五)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4 日
(六)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发出
(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1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07,050,52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2.4676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人数(人) 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06,854,75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2.447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人) 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5,77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201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9
股东)人数(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0,77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2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是
同 意 同意 反 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议案 议 案 否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号 内 容 通
(股) (%) (股) (%) (股) (%)
过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706,860, 190,00
1 99.9731 0.0269 0 0 是
部分内容的议案 524 0
19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775 5.3667 94.6333 0 0 /
0
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魏志军、张璐。
2
(三)结论性意见: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
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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