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
会议于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 2016
年董事长薪酬的议案》等事项,各位董事对会议议案分别进行审议并予以表决。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以及对有关资料的认
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及全部过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二、对公司 2016 年董事长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6 年度董事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
查,认为:公司 2016 年度能严格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
制度执行,薪酬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 贾小梁 陆风雷
乐超军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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