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7-66 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拟于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本次两人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
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的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
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截至 2017 年 9 月 11 日,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分
别持有公司股份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股
姓名 股数 比例(%)
邹剑寒 154,389,000 27.53
李五令 154,389,090 27.53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随着消费升级、健康需求及共享经济因素驱动保健按摩器具行
业良好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对公司家用按摩椅、专用
按摩椅(健康管理椅)及商用按摩椅业务步入快速上升通道充满信心,拟增持公
司股份。
2、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择机通过二级
市场进行增持。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两人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自筹资金。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未设定价格区间,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将基
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
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
三、其他事项说明
1、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承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并保证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
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本人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
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