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 2017-113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9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开发区海滨路 6 号,
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45,807,40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4.4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左洪波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远立贤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张世铭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全部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53,226,260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
1 70,232,325 100 0 0 0 0
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中小股东(持股 5%以下)表决情况中,未计算奥瑞德现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表决情况。
2、上述第 1 项议案,潜在关联关系股东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及其一致
行动人李文秀先生、褚春波先生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元勋、赵璐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