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签订<互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互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预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
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担保符合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批
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关联董
事执行了回避制度。
3、与万方集团的互保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支持公司业务的稳步发展,
符合关联交易规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4、本次交易公平、公正,且协议中约定了反担保措施,相对保证了上市公
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签订<互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并同意将
此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田立新、张超、肖兴刚
2017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