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 华泽 公告编号:2017-103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将全部会议材料以专人、传真和电
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全体监事。至 2017 年 8 月 30 日中午 12:00 时,监事会 3
名成员传回表决票。
会议审议并以2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
告》。
监事杨源新对此项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
1、公司 2017 年半年报的部分财务数据仍为曾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的年报数据,故本人对半年报中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持怀疑态度。且在半
年报中:公司应收账款高达 2.36 亿元,85%的应收账款账龄都在 2 年以上,预付
帐款高达 8.78 亿元,并且拖欠员工薪酬、社保高达数百万元、欠缴税款高达 1.07
亿元。公司为什么对应收账款不收回?预付账款这么大,到底是预付了什么货款?
综上,本人对半年报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持反对意见!
2、大股东的清欠问题无任何实质性进展!
公司半年报中对大股东巨额资金占用、业绩补偿等核心问题的解决措施、进
展情况等应作详细说明;除了大股东的无效承诺外,本人未看到任何关于清欠的
实质进展,大股东对公司的利益一而再的损害!
3、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和瑕疵!
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屡次出现不完整披露,甚至在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期间仍
然存在信披隐瞒、遗漏等重大问题,一犯再犯!竟然不披露本人在监事会上的表
决意见,构成严重信息披露不实,是对公司和广大股民的严重不负责!
鉴于此,本人对公司的内控机制、相关人员的品格诚信高度质疑,无法保证
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对此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审核,除监事杨源新先生外,其他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成都华泽
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