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的独立董事意见
经陈繁华总经理提名,公司拟聘任秦长生先生、沈坚先
生、应学民先生、黄文奕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拟聘任史
晓梅女士担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对此,我们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对秦长生先
生、沈坚先生、应学民先生、黄文奕先生和史晓梅女士的任
职条件和履职能力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我们认为:秦长
生先生、沈坚先生、应学民先生、黄文奕先生和史晓梅女士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规范要求的履职条件,无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入情况,具备诚实守信
的优秀品德、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服务精神,具有丰富的机场
行业履职经验,具备与其行使职责相适应的职业条件和履职
能力,同意聘任秦长生先生、沈坚先生、应学民先生、黄文
奕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史晓梅女士担任公司计划财务部
总经理。
上述聘任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签名:黄亚英 、沈维涛、赵波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