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00 股票简称:上海环境 编号:临 2017-020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
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
知(财会201715 号),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
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
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准则。本
次变更后,公司自财会201715 号文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
新修订和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即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之间
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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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 1-6 月的净利润无影响。该变
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除上述事项外,其
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
金额产生重要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和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有关状况和经营成果。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和上海环
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
报2017 年 8 月 31 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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