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农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0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上午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333 号中铁南方总部大厦 503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17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
发送。会议由公司监事长林绮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和《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41)。
监事会对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2)。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