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股份: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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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8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

露》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相关规

定,将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承接的部分游戏广告代理业

务,其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等财务报表项目未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

算。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相应调整。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前期差错更正的具体会计处理

针对上述差错,公司对 2016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相应调整 2016 年度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付

账款、应交税费、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和未分配利润科目;调整公司 2016 年度合并利

润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和净利润科目。

(二)前期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上述事项追溯调整了 2016 年度的财务报

表,追溯调整对公司 2016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产生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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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会计差错更正金额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表示调减)

应收账款 2,854,731,467.80 2,812,089,692.02 -42,641,775.78

预付款项 208,763,181.93 189,798,025.74 -18,965,156.19

其他应收款 246,113,687.18 258,663,374.16 12,549,686.98

商誉 3,840,785,986.01 3,851,330,963.26 10,544,977.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64,383,722.53 64,340,387.30 -43,335.23

应付账款 1,482,291,627.50 1,456,003,816.50 -26,287,811.00

应交税费 93,369,968.26 89,678,349.28 -3,691,618.9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5,664,327.18 25,567,100.02 -97,227.16

未分配利润 1,319,086,903.86 1,310,607,958.03 -8,478,945.83

合并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金额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2016 年度) (“-”表示调减)

营业收入 7,354,381,332.09 7,288,538,386.03 -65,842,946.06

营业成本 5,794,681,336.28 5,738,414,105.91 -56,267,230.37

管理费用 432,645,247.14 432,548,019.98 -97,227.16

资产减值损失 111,424,161.29 111,382,054.46 -42,106.83

所得税费用 107,034,306.15 106,076,870.28 -957,435.87

净利润 588,865,098.24 580,386,152.41 -8,478,945.83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函〔2017〕609

号《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对公司2016年度

财务报表相应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四、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

会计差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

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

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二)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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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程序符合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该会计差错更

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

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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