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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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
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将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
行。该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
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由于上述会计
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从2017年1
月1日依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 存货〉
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
补助》。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
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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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
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
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
更真实。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
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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